材料导致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子受理。本案系劳动争议纠纷,依法应该经过劳动
仲裁程序的仲裁审理,尽管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不予受理通知书,但本案
并未进入劳动仲裁审理程序,故证据四并不能认定本案已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A5。对真实性、合法性无法确定,但对证明对象无异议;A6。对真实性、合法
性无异议,但对证明对象有异议;离职证明表明原告系因个人无法胜任工作,
被告大×公司依法于2016年5月13日为原告办理了离职手续,并出具了离
职证明,双方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在本案中,被告大×公司与原告之间解除
劳动关系并非被告大×公司主动提出,而是原告自行向被告大×公司申请
解除的,且原告提出申请解除的原因并非系被告大×公司存在违法或者违约
的行为,而是因原告无法胜任工作,要求自动离职,被告福建大×公司同意
了原告的申请并为原告办理了相关离职手续,并不存在原告诉称的违法解除
劳动关系的行为。A7。对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但对证明对象有异议;银行
交易明细明确表明被告大×公司已按约支付了原告的薪资,并根据原告的薪
资标准向税务部门办理相关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手续。A8。医保缴费记录,
A9。收款收据,A10。考勤记录,Al1。请假条,A13。工资明细,A15。工伤诊断
证明,A16。认定工伤决定书。因证据八、九、十、十一、十三、十五、十六
的内容均系原告与被告润×公司之间劳动纠纷内容,与被告大×公司无关,
被告大×公司对此不子质证。A12。对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但对证明对象
有异议;劳动仲裁送达回证明确表明,不符合劳动仲裁受理条件的原因是原告
未能按照规定在期限内补正材料导致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本案系劳动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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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纠纷,依法应该经过劳动仲裁程序的仲裁审理,尽管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
了不子受理通知书,但本案并未进入劳动仲裁审理程序,故并不能认定本案
已经过劳动仲裁程序。A14,A17,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对象均无异议;
A18-A21已经过举证期限,依法不予质证。该证据是发生在润×公司期间,
与大×公司无关。
被告陈×、张×质证认为:Al。对证据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对象均无
异议;A2。对证据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对象均无异议;A3。对真实性、合法
性、证明对象均无异议;A4。对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但对证明对象有异议;
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表明,不符合劳动仲裁受理条件的原因是原告未能按照规
定在期限内补正材料导致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本案系劳动争议纠纷,依
法应该经过劳动仲裁程序的仲裁审理,尽管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不子受理通
知书,但本案并未进入劳动仲裁审理程序,故证据四并不能认定本案已经过劳
动仲裁程序。A5。对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但对证明对象有异议;双方虽然
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系2015年1月30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但事实
上,2015年11月28日起,原告已从被告润×公司离职。A6系原告与被告大
×公司之间劳动纠纷内容,与润×公司无关,对此不予质证。A7。对真实性、
合法性无异议,但对证明对象有异议;银行交易明细明确表明润×公司已按
约支付了原告的薪资,并根据原告的薪资标准向税务部门办理相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