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研究公司财务状,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3。监督各单位执行财经制度和财纪纪律。
第四百一十四条证券委员会主任职责:
1。主持证券委员会全面工作;
2。联系、安排公司股票、债券的发行工作;
3。主管股东登记及咨询工作;
4。领导对股市运作情况的调查研究。
第四百一十五条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工作;
2。负责分管的股票和债券发行、登记、咨询及调研工作。
第四百一十六条办事员职责:
1。承办股票和债券发行、股东登记及咨询工作;
2。承办股市运作情况的调研工作;
3。承办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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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七条秘书处秘书长职责:
1。主持秘书处全面工作;
2。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及董事会交办的工作;
3。主持起草董事会的报告书、决议、纪要、通知等文件;
4。负责调查研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向董事会通报;
5。组织安排董事会的会议及负责公关事务;
6。主持编制、出版公司周年报告书;
7。负责与主管机关和交易所联络及向社会众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百一十八条秘书职责:
1。承办、起草董事会文件;
2。承办会务、公关及日常事务工作;
3。承办董事会及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百一十九条总经理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3。组织和制定公司生产、年度经营、发展、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计划,报董事会批准
实行,主持制订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
4。根据董事长的授权,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和协议;
5。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报表等;
6。向董事会提名任免公司高级职员、部门经理(主任)及子公司、企业的经理;
7。任免和调配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以及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业务员等;
8。决定员工的奖惩、定级、升级、加薪、招工、调工(干)、雇用或解雇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