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把它喝了。
桃二叔把皮袋递给我。
干嘛?我有些疑惑。
野猪血,喝了能暖身,旺血气。
桃二叔说。
现在还能闻到脸上的血腥味,我有些犹豫。
怎么?这点胆儿都没了?当年吞蛇胆的时候,可是眼都不带眨的。
桃二叔笑道。
我咬牙接过来,试着尝了一小口。
刚流出的血,温温的有点热乎,还有点咸涩。
大口点,又不是小娘们儿。
桃二叔怂恿道。
刚才被吓的腿软,已经够丢脸,现在被说成女人。
我狠心张口,像喝酒般,咕隆咕隆,喝下几大口。
哈哈,这样才对嘛!
桃二叔笑赞道。
虽然不是酒,但喝到体内,很快全身就热乎起来,像是喝了口滚烫的水进闻里。
虽然那阵腥味的难闻,还是勉强能忍受。
感觉很畅快,像是突然醒悟般,仰头又咕隆咕隆灌了几口,鲜血顺着嘴角,滴落到身上,我也不管。
确实如桃二叔所说,我不是娇生惯养的金枝玉叶,而从小就是个在泥坑里打滚的癞蛤蟆,在大山里摸爬的猎人,不是任人宰割的猎物。
猎人就要比猎物更具野性,外面的花花世界确实美丽,迷人,让人沉醉,但我原本就不属于哪里。
这些年的迷失,磨光了我的野性,让我只会躲闪,逃避,妥协,把我变成了一条听话的宠物狗,供人观赏,玩弄,嘲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