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的理由,是她太爱他。我这样告诉他。
他的靡靡的眼神突然亮了起来,他说:在你来前,我想过用刺青刀割开自己的手腕,我以
为那是我留给她的最朴素最直接却又最完美的刺青。
我笑,摇了摇头。说:最朴素最直接最完美的刺青。绝不是这个。
是什么?他问。
我看着他,想起下午才见的那个少年,长得如此地像赵秉承。一样的浓眉还有灼灼的眼神
。他的下巴有两个棱角,显得老沉而性感。我于是告诉刺青师,说:是—遗传。没有任何的
印记,比得过遗传来得自然完美而无可修整。
他看着我,有些木呐地看着我。
我说:你该向她求婚了。
他沉默了片刻,又很快地起身。他说:我得去找她了……谢谢。
他很快地走,把我一个人撩在夜摊的酒里。我举杯遥祝他成功。喝了被子里的酒,我的手
机突地响了起来。是一个陌生号码的简讯。
它说:看报纸了,爽吗?一个“名妓”的隐私被公然地曝露在报纸上,不亚于**现身吧
?
我复它,说:这份报道,就像是日本的**。累的,是我们。爽的,其实是你们!
它没有再复我,我随手把手机扔到一边。我取出镜子,看看我的这张脸—在某种程度上
,我和孙持有想象的部分吗?或许,那也是上帝留给我们最无痕最完美的印记。而我们却不懂
珍惜与收藏。
盖上镜子,倒上酒,饮尽。今夜的城,没有马,没有比赛,没有赵秉承,没有孙持,就像
一座空去的死城。连微风都透着无尽的夜的凉,冷疼了我手腕上那新的疤痕……
130。过去
我在第二日,辗转来到Y城。住我们一起住过的那间房,去我们第一次约会的西餐厅,要
求放一支《Ti1lIfindyou),却没有喝红酒。喝红酒,会让我想起Tong。虽然不愿再想起,却
还是会在某些瞬间闪过Tong的身影。对于那些爱过的人。总有一处将他们一起收藏。但是,没
有想到的是,服务员竞然送来红酒Ie。他见我一脸疑惑,就笑着提醒说:这是小姐一个
月前点的,没有喝完,也没有带走。我们餐厅有一个习惯,会为客人剩下未带走的酒保留半年
半年?我问
是的。他依然笑着说,再长一点就不行了。我们的酒窖藏不了那么多的酒。
他说着,要帮我倒上酒。我制止了她,说:下次吧,今天就算了。
他看着我。我说:谢谢。我还想知道,你怎么知道这酒是我的?
他说:我们在每个放酒的格子里都收藏了当天你们点酒的照片。
还有和我一起的人?
是。
能送给我吗?我问,看着他有些迟疑的模样。我说,今天,我会把酒带走。
他笑了,说:这个本来就是你们的。我们会在你们用完酒后,送还给你们,留作纪念。
谢谢。我真心地感谢他,并且有些小小的激动。
他拿来了,是两张照片,放在两个精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