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以除名。
第三百六十四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
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第十二章安全保卫
第三百六十五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
制度。
第三百六十六条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经理、厂长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
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百六十七条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
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三百六十八条公司设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第三百六十九条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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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第三百七十条各企业对“三来一补”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任,要敢抓敢管,不能无原
则放任告迁就。签约时要定明凡外商人为造成我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一条各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接保险要求购买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第三百七十二条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各企业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
否完好无损;
2。办公楼、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
药物;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工厂、仓库未落实消防措施的,不得开工、使用;
5。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准放任何物品者塞防火通道;
7。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拾建筑物;
8。宿舍与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分开,保持安全间隔,严禁混杂在一起。
第三百七十三条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接驳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室、集体宿舍和生产志所使用电炉;
3。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
进入。
第三百七十四条落实防盗措施:
1。工厂、仓库、办公大楼应投有门卫;
2。财务室、保密室、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