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走停停的,十月初从宁风城出发,次年初春,他才回到了清池岭。
积雪消融,山林间潮湿。
由于上次修葺得妥善,经数年的风吹雨淋,古武观仍不显破败。
枯草多了些,拔掉,灰尘积垢,清扫。
温千岚丁点不急,将此当作乐趣,细致地清理,让楼阁小院逐渐地焕然一新。
儿时住在铁马府,镇子已毁了,家院自然也没了。十至二十岁,他生活在古武观,那是他最难熬的年月,他对这里的记忆,同是最深。这给他的亲切感,超过其姨母家、
他不准备再去别地落脚,只留在这了。
而清池岭并不多么富饶,没几个到此打猎砍柴的,路难行易出事。
古武观又非名胜古迹,一年到头,来不了几个人,除非正赶上被天机玉榜试炼囊括。
温千岚不受打扰,一人一狗独处山中冷冷清清,不失悠闲。
待天气暖和了,他在后山开垦一小片菜园,种上瓜果蔬菜。
他勤加照料,严防菜苗遭到二狗子的毒口。
其他时,他或晒太阳吹晚风,或在山林间闲走,采摘些野味野果,或修炼《小劫经》,身魂互养。
放松了心神,不去愁思苦想,安宁闲逸自来。
温千岚没有何事需去殚精竭虑,无谓之举,何须茶饭不思。
心大点,没什么不好。
闲来无事,他以野果酿酒。
他是背着哈士奇偷偷做的,将酒坛封严,深埋在地下。
温千岚想着,等酒酿成,到时他与洛云依一同饮用,乃是件美事。
他挺矛盾的,命不久矣,他自是希望与洛云依多共处几日。
也许一两年或半年后,他魂飞魄散,至此与其再无相见之时,永远地檫肩而过,这是他唯一的伤感。
其姨母一家是他的亲人,但人一家三口有完整且会圆满的日子,不用他惦念,去悲伤什么。
除了洛云依,他不舍的是守护兽哈士奇,傻狗一条……
他矛盾的是,二人多相处,分离时多悲伤。
他没什么,死了后意识破散,一切皆空,而洛云依却要承受那份悲痛。
少接触的话,生疏了,许是对二人更好。
温千岚又想着,果酒纵是自己不喝,一直埋在地下,几十年几百年后,碰巧有人挖出美酒,同是件美谈。
人之将死,总想继续延续着什么,他未能免俗。
延续香火便算了,那对谁都无益。
是以,他的兴致,放在了陈酿果酒。
岂知第二天,他打盹的时候,哈士奇把地下的酒坛刨了出来,连吃带喝地干掉大半,又醉醺醺地叼了半坛给他。
“大兄弟,本哈找到宝呢,你喝,不用给本哈牛。”二狗子十分仗义。
“傻狗,这事你必须给我个交代!”温千岚扑棱地跳起,这事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