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匪,是过刀口舔血的日子,铤而走险,富贵险中求。
不能因对方似乎有点来头,便缩手缩脚,相反,越是有来历的人,越是块肥肉。
假如对方有地玄一转的气息,他俩不敢比量,为了小命着想,他俩专挑软柿子捏。但温千岚明显重伤残废了,又是满身油水,此等煮熟了送到嘴边的肥肉,若是不敢吃,他俩都鄙视自己。
所以,他俩定不会罢手,仅是怎么杀,会相对稳妥的问题。
听其狂傲的言语,可否知道我是何许人也,他恼怒了,言辞讥讽浓郁:“爷管你是谁,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你跟我充装什么大尾巴狼花尾巴狗,废人!就算你是温千岚,衰败至此,在爷面前也得是孙子!”
在他们同代弟子中,不好说是小元界,至少在宁风府,温千岚是最为著名的武者,没有之一。
宁风府成千万上亿人,没有多少不知其名。
连落毛的温千岚,他都敢杀,何况是不知从哪来的没毛野鸡。
顶多是三品武者,有啥了不起,毁尸灭迹不留线索就是了。
王荣恼火,他戏谑地言道:“看样子,你很牛掰啊,那爷是非杀不可了。去,给你个机会,先逃两步。”
“挺吓人,本人好久没经历这么大阵仗了。”温千岚拍拍胸口,似有几分缅怀。
他面泛轻笑,笑意透着邪气,“事已至此,不逃了,动手吧。”
咻。
咻……
率先开弓的,是树后的伍兴。
打个劫如此费劲,磨磨唧唧的。
他射出的箭矢,直袭温千岚的头颅。
三重九阶的他,力量也有五六虎,一箭射下,花岗石头都要爆开。
奈何,他俩不仅碰上了硬茬,更是撞上了千年寒铁锻造的钢钉。
稍许之后——
两具尸体横在地上,胸口被刺中。
二人惨死当场,尸体喷溅出的血水,染红成片的积雪,夺目刺眼。
“岚爷真是残废了,杀两个人玄三重,竟弄得满手血,脏了岚爷的芊芊玉手。”嘀咕着,温千岚取出洁净的手帕,仔细地擦拭手掌上的血水。杀了人,他的神色无甚变化,脸色略有苍白与灰暗。
搜出两人的百褶袋,随意地查看,他继续赶路,袋内瞧不上眼的物件,边走边扔掉。
魂魄遭魂锁禁锢,武力尽失,不意味着他虚弱到任人宰割。
先说战斗的经验与本能,他是身经百战练出的,战的皆是强敌,两位人玄的小匪,如何与他相较。
在他面前,王荣伍兴二人是空有力量,他以其几分之一的力气,即能袭出致命的杀伤。
再者,稍加运用天赋仇血,他的速度便是激增。
一二转的武者,都是威胁不到他,何况是两个三重九阶。
交手时,他没用开元戟。
战戟太沉了,劈起人过于血腥,他是徒手杀人,用手指刺穿敌人的心口。
此为无惊无险的小波折,不知多提。
仅是,顶着伤患强行施展了仇血,是对魂锁的颤动,导致他眼冒金星疲累骤加。
接下来的路途,没出什么变故,路途遥远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