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叫傻人有傻福!”
“大壮,好样的!”
“……”
听着众人赞叹的话语,阳晋欣慰地看着正挠头憨笑的雷辰,有种傻弟弟终于长大了的感觉。
雷辰比他小三岁,跟他一样也是个孤儿。
被村里人在河边捡到的时候,雷辰尚在襁褓中。
那时候村里大家条件都不富裕,光由一家人领养的话负担太大,因此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因为是在辰时捡到的,再加上捡到他的大娘姓雷,所以便取名叫雷辰。
后来大家发现他从小就特能吃,长得又壮实,就给他取了个小名叫大壮。
久而久之,大家就这么喊习惯了,他的真名反而没人提起过了。
刚才要不是阳晋在一旁提醒,估计连大……雷辰他自个都快忘了。
不过,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雷辰从小就特别喜欢亲近阳晋,总是黏在阳晋屁股后面,一口一个大哥的叫,叫得比谁都亲。
阳晋本就是两辈子的孤儿出身,同病相怜下,自然是对这个小他三岁的“弟弟”挺上心的,平日里也是多加照顾。
在雷辰八岁那年,原本阳烈想让他跟着阳晋一起学狩猎,却没想到这小子心地善良,胆子又小,连只鸡都不敢杀,打死也不肯学,只好作罢。后来他就在村里帮各家各户干活,随着身子渐渐长大,他一人就能干十几个人的活,种地、打铁、挑水、搬重物,他什么活都肯干,还任劳任怨,从不偷奸耍滑。
因此,村里的男女老少没有一个不喜欢他的。
就是粮食消耗的有点快。
此时,周围的村民们依旧沉浸在喜悦庆祝中,嘈杂的人声不绝于耳。
李冰看向阳晋二人,“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们两个随我来。”
说罢,他转身正欲离去,突然想起些什么,回头看向贾忠,冷冷道:
“贾忠,你就不用跟过来了,原地待命。”
“是,大人,”贾忠虽心有不甘,但也只能俯首听命。
见李冰离去,阳晋带着雷辰跟了上去。
路过贾忠身旁时,他突然停下脚步,目不斜视,用只有他们二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轻声道:
“贾大人,看来这赌局是我赢了,不知你准备什么时候履行约定?”
阳晋这平淡如水的语气,听在贾忠耳中,却是那么刺耳,就像是在高高在上地嘲讽他。
贾忠死死握住掌心,手背上青筋暴起。
他抬起头,眼角余光瞄了一眼不远处尚未走远的李冰,死死地从牙缝里挤出字眼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