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沙丘上那些细腻的纹路,像水痕,像波纹,像琴弦,像天人谱写的曲谱,像在演奏着妙不可言的乐章。他边慢慢吃着喝着,边眯了眼观赏着沙漠之晨。觉得眼前景色整个儿就是一幅油画,那么迷人,那么可人,宁静而温馨。可惜自己没带相机,也不会画画。那就把它烙在心里吧,呵呵!
他为自己还能在身处困境之时有此浪漫情怀感到欣慰,这说明自己身心都还好着呢,没有悲观更没绝望。而内心强大、不屈不挠是战胜沙漠的首要条件。
小羚羊到底不适应吃面包,舔了下啃了下竟就不吃了。他发现了就将面包撕成小块沾上水喂它,鼓励说,吃吧,吃不惯也得吃,不然会饿死的。许是因了水的原因,小羚羊试了试竟就吃起来。为了鼓励小羚羊多吃几小块面包,他就奖赏小羚喝水。可往它嘴里一点点滴又太慢,还容易呛着它。他就想了个法子,在沙地上挖了小坑儿,将包馕的塑袋儿垫底上,然后将矿泉水倒进去,让它自己喝。
等小羚羊吃完了,他就点了支烟开始清点背包里食物。背包里只有三个面包一个馕了,饼干倒还有三小包,可水只有三瓶了。一个大瓶两个小瓶。真应该多买几个馕的,还是这东西管用,据说牧民怀里揣一个馕能顶一天。
他算了下,就算节省着吃,这些东西顶多也只能维持两天。就是说明天傍晚之前他要是还不能找到那条救命的沙漠公路,他和小羚羊就只有挨饿了!更重要的是断水!没有水了在沙漠里是很危险的,人要是弄得脱水了是很危险的!
他就后悔在那遇到羚羊群和狼的洼地没有坚持多往下挖一阵,更后悔将火腿肠都抛给狼了。好几根火腿肠呢!
吃饱喝足,行囊也清点过了,就该上路了。他就背起背包抓起手杖冲小羚羊喝,走了!小可怜,上路呵!早上凉快,自己走走吧,呵呵!
小羚羊见他开走,赶紧跳跃着跟上来。虽才结盟一天,可小家伙对他已是完全信任和依赖了。
是呵,在这没有水草且步步危机的大沙漠里,它不依赖他依赖谁呢?
一人一羚就在朝阳灿烂的辉光里踏上了新的一天的旅途。灿烂的朝阳给人以信心,给人以前途光明的幻觉。他的脚步坚定而有力,刚开走脚脖子上狼咬伤处也还不咋疼。小羚羊的伤好像也不要紧了,要吗就是吃饱喝足了忘了伤疼,也走得轻捷而欢快。
他望了望前方,感觉就在前头那连绵的沙丘后就横卧着那条世界奇迹般的沙漠公路。有车辆来往,有长长的绿化带的沙漠公路,花儿样美丽的沙漠公路,准定就在前头!这么一想,他脚步不由加快了,两腿也更有力了,还扯开脖子上的围巾吹起了口哨。
呵哈,新的一天多么美好!没有风,没有直往人脖子和口鼻里钻的沙子,沙漠像一盘刚出炉的烤面包,散发出纯香和热气。而他和他的小羚羊就是点缀在这一画图上的画魂儿,两个移动的生灵,两个鲜活的生命,让这大漠之晨有了生气,让这画儿有了主题。
是的,没有人,没有生命,任何美丽的风景都是枉自铺陈。
他们在那些金色的沙丘间从容穿行着,在那些波纹样的沙的细浪间踏出一行深深浅浅的足迹。像两个音符,滑动的音符。
小羚羊撒了阵儿欢,很快就跟不上他了。许是伤处又痛起来了吧。他就哄着它走,直冲它喊坚持!坚持!好样的!对对对,小可怜是好样的!
可尽管他不时给小羚羊鼓劲,小羚羊还是跟不上,他只能不时停下来等等他的小可怜,速度就慢下来。又这样走了一阵,他终于失去了耐心,也是出于怜惜,就又将小羚羊抱了起来,接着走。
他走呵走呵,背上背着背包,怀里抱着个小羚羊,速度就越来越慢。
阳光慢慢由温暖变成灼热,加上不停地走呵走,汗水就下来了。糟糕的是脚上的伤处也疼了起来,隐隐作疼。可他不想停下来。人是不能将就的,一休息就总想休息,一泄气儿就不想动了。不怕慢,就怕站,是不是?
他抹把汗望望前方,固执地相信公路就在前头那些沙丘背后。就拍拍怀里的小羚羊哄孩子样柔声说,小乖乖,快了,快到了,我们马上就要到沙漠公路了,呵呵!要不你再下去走走?
说着将小羚羊放下来,哄着它走。
可小家伙走了会儿就走不动了,一瘸一瘸慢慢摇着,最后干脆站下来呆呆望了他。他有点恼了,拉了脸喝,懒鬼!走呵!真要叔叔抱着你长征吗?喝罢,用脚去碰碰它。
可小羚羊仍是不走,还用嘴拱拱他的鞋。他就蹲下去检查了下它的伤处,见伤处的纱布竟让鲜血渗红了!就不忍心了,抚摸着它的小脑袋柔声说,对不起,对不起哟小可怜,是叔叔不好,是叔叔兵僚了。小羚羊舔了舔他的手,轻声咩咩叫唤。柔软而温湿的舌头和柔弱的小小身子,让他想起了女儿小时候在自己腮帮上亲吻和赖自己怀里的情景,不禁柔肠百转,眼眶就湿了。
来,叔叔抱。就是抱叔叔也要把你抱出去!他说着,抱起小羚羊接着走。
他和文文是旅游结婚的,在单位发了喜糖就一起出去了。车呀船的跑了几个地方,他就带着新婚的妻子回了他老家的小山村。
带着文文回老家那次最是让他觉得体面而骄傲。母亲见他居然带了个那么漂亮的儿媳妇回来,乐得合不拢嘴,而文文那一口清脆的北方话让老母亲如听仙乐。村里的乡邻们都晃了来看他带回家的新娘。山里人没见过啥世面,听文文一口北方话,都说他找了个“苗子”,说文文的北方话是“苗子话”、“官话”。母亲脸一拉说,啥苗子话哟,乱说!他知道母亲说是这么说,心里却以此为荣。
文文是个细心又勤快的女人,雀儿样围着母亲转,边帮着母亲择菜、做饭,边啾啾不停地同母亲唠家常。他想,他和文文在家那些日子,应该是母亲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了。只见母亲幸福得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话也多了,手脚也利索了。
和文文婚后那些日子是甜蜜的,除了上班,他们天天形影不离。一起买菜做饭,一起出去玩,一起参加朋友、同事的聚会,一起去看望岳父岳母。
岳父是个循规蹈矩的人,作息规律,上班下班,两点一线。第一次文文把他带回家见自己的父母时,岳父对女儿找了个南方人,且是山村出来的小伙,表现出难得的宽容,却对他高粱杆儿样瘦瘦高高的身体略有不满。端着酒杯瞄了他说,我像你这年龄体重140几,一顿能吃四个大馒头加一缸子菜汤。参加工作抬了好几年大筐,百多斤的大筐抬起跑得飞,晚上还要去打阵儿篮球呢,呵呵!
他当时只是憨笑笑,觉得身体强壮的事恐怕只能惋惜了,一辈子恐怕都不能达标了。哪想婚后没几年他竟吹气球样横向发展起来,肚子长了,腰也长了,胳膊腿也粗了,体重也向当年的岳父看齐了。
然岳父真正关心的是他的进步。那时几乎每个周末他都要陪妻子回娘家,岳父时常给他话当年,念叨自己这个小科长是干出来的。他不傻,听岳父念叨了几次就听出来了,岳父是希望他进步,混出个体面身份。
可那时他根本没这打算,深心里还有些儿“轻王侯”。况且一个副班长离科长主任啥的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太难了太远大了。既然高不可攀,那就干脆不攀。安安心心工作,守着细水长流的工资,守着老婆孩子,好好经营自己温暖的家不也很好吗?
他没有野心,只想当一个好工人。可命运偏偏不遂他愿,要成就他一或捉弄他。新婚后也许是安定下来了,心情也特别舒畅,他开始时不时写点东西,公司的企业报、市报上偶尔露露脸。同时,他也琢磨着搞些小改小革。
如此这般,有文化有点才气又爱动脑子的他,就在他们的女儿降生两年后被发掘出来了,调到了厂宣传科任宣传干事。
从工人摇身一变成了干部,他当然高兴,却也没受宠若惊。最高兴的是妻子文文和岳父、岳母。那个周末回去,岳母弄了一大桌子菜,岳父特地开了瓶老窖,喜笑颜开地同他聊这聊那。他知道,在岳父岳母眼里,这点滴进步意义重大,证明他们的女儿眼光不错,他替他们长脸了。
多年以后,他用更成熟的目光打量那些过往,虽觉得实在微不足道,觉得世俗而功利,可细想起来这不正是无数普通人、普通家庭的追求和欢乐所在吗?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能建立丰功伟业的毕竟是少数,更多的人,更多的底层人群注定平凡。他们的梦和追求就是那么简单,一份称心的工作,一个合适的岗位,点滴的进步或曰上升,都让他们欢喜,让他们的亲人高兴得合不扰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