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问题,非常合理的价格。”
金发青年没有任何要砍价的意思,立刻同意,然后迫不及待的问道: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
确定了!
绝对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陆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任何时候,只要你准备好了。”
金发青年兴奋点头:“准备好了!五年前我就已经准备好了。”
“五年前。。。。。。”
“没错,那天我刚刚看完《耐瑟瑞尔之诗》。”
“是一本小说吗?”
“是的,从那天开始,我就立志要成为一名伟大的战士。”
“祝你好运。。。。。。对了,还没问你的名字。”
“弗伦,不过我给自己起了一个绰号。”
金发青年神色自豪,十分中二的大声说道:
“刺破黑暗的金色曙光!”
。。。。。。
。。。。。。
首先,给自己取绰号这件事就已经够尬了。
其次,竟然还是长达九个字的短语。
如此尴尬的行为,令陆维不由得回想起他小时候站在床上高举右拳、大喊“奥特曼变身”时的场景。
奇幻小说看多了吧。。。。。。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想,会轻易相信小说中的英雄故事、并且五年来始终“不改初心”的,恐怕也就只有衣食无忧的富家少爷了。
毕竟梦想谁都可以有,但“坚持梦想”却往往只是有钱人的特权。
“你是从卡林港来的么?”
去往小镇城门的路上,陆维悄悄看了看弗伦胸口的族徽。
天秤加双桅帆船的组合。
后者代表弗伦大概率来自卡林港。
前者则表明他的家族应该从事的是海上贸易。
“是的。。。。。。对了,格兰森林有多大?”
弗伦似乎不太想提及自己的身世,回答一句后立马生硬的岔开了话题。
所以是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的?
“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如果横穿过去的话,可以直接到海望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