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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再踏征途(第3页)

得得得,得得得……

俩人只听见急促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弓箭手欣喜的对魔法师说道:“一定是他们赶来了。”

不过随之而来的却是一脸失望之情。只因马蹄声传来的方向,正好与从爱托斯城来的方向相反。最让人感到奇怪的是,怎么会有人骑马从别城过来呢?虽然说官道上属于安全区,但一般情况下也没人会从官道走向其他城啊。要知道太平大陆中的108座城市,城于城之间相隔甚远,最近的也相距千多公里。怎会有人舍弃传送点不用,而骑马在官道上行走呢?莫非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情?

弓箭手对此百思不得其解。此时虽已临夜幕,但能见度尚佳的路上仍能见到远处的路上掀起的阵阵泥尘。两骑马一前一后的向这边冲来。

虽然无法看清骑马之人的相貌,但从装束上清楚的看出,为首之人与自己老大职业相同,是一名魔法师。紧随其后的,从那飘逸的绿色衣装上可以知道,那是一名弓箭手,而且还是一名女弓箭手。朦胧中无法看清其长相,但以自己阅美无数的经验判断,能拥有如此婀娜身段的,那是美女的可能性高达80。

弓箭手心想,不管怎么说,即便老大腿上没伤,自己也不能错过赏美的机会。何况自己老大伤了,可以在向他们请求救助的时候,借机偷窥偷窥。否则实在对不起自己“灭情十六卫”的饺头。

但见此名注重头饺的弓箭手立马撇开还在“偎依”着自己的魔法师,任由其如斜塔般倒卧路间。随后冲到路上,高举双手朝骑马之人挥舞的呼喊道:“两位大侠请留步,我的朋友如今重伤倒地,我们缺乏药物,请帮帮我们,我们愿意出资购买。”

幸好骑马之人的骑术还算不错,若好色的弓箭手遇到的乃是骑术等级较低之人,此刻若不化为白光飞逝的话,便是和魔法师落得横卧路间的下场。

但见为首的魔法师,完全将自己包裹在黑色的魔法袍里,即便在骑马之时也未将帽子放落。随之这名弓箭手便将目光落在另一骑的女弓箭手身上……

却见弓箭手立马倒在路间。路面溅起的灰尘染白了他那头绿色的头发。

“迷路哥哥,看他们那狼狈的样子,好像刚刚被魔物追杀过,似乎受伤不轻,还没等到救兵,就倒横在地了。不如我们帮帮他们吧。”女弓箭手向魔法师说道。

但听那魔法师口中冷酷的吐出一个字:“走。”随后手拍座下之马,纵身跃过前面卧地的弓箭手,继续朝爱托斯城方向。

那女弓箭手听罢,没再作声,只见玉手轻轻的在空中一扬,便策马朝前面的魔法师追去。

俩骑继续卷起滚滚泥尘,消失在迷朦的夜色之中。不过那倒地的魔法师和弓箭手身前,却多了两瓶药水……

那骑马领头的魔法师,便是化名为迷路的我。而身后的女弓箭手,自然便是“回归”十大美女中排名第三的飞舞。

却说我们两人自离开了幽灵古堡后,便把目的地定在爱托斯城。无他,只因飞舞这丫头兴奋的告诉我:“阿刃哥哥,我听说南方爱托斯城那有种魔物叫野鸳鸯。并且听说打了野鸳鸯后,可以爆出情侣戒呢。”说罢,可爱的小脸含羞的低了下来。

汗那要我打多少恩爱的野鸳鸯才可以?这番煞风景事我坚决不能破例。

“傻妹妹,为了一对情侣戒,你忍心将人家好好的鸳鸯给拆散么?”要打消这个小美女欲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应是很奏效的方法。

飞舞听罢,眨了眨可爱的大眼楮,思考了片刻对我说道:“阿刃哥哥你说得对,不应该拆撒鸳鸯的。情侣戒我不要了。不过你能不能带我去爱河亲眼看看这些恩爱的鸳鸯啊?”

呼还好飞舞是个环保型,否则若是她硬要的话,恐怕我也很难找到拒绝的理由。

“好啊,野鸳鸯在哪里?我们一起去看看那些沐浴在爱河里的情侣们。”说罢忍不住托起飞舞的红唇来个奖赏。

小美女立即热情的回应。在空闲时不忘说道:“们在离爱托斯城一百公里外的树林里。”

于是我便带上飞舞前来我们冒险的第一站——爱托斯城。

为什么不用传送点?飞舞说在“回归”里若非紧急的话,最好不要用传送点,因为那样会错过许多美丽的景色。同样爱好游历的我对此自是赞同。买了两匹马后,便顺着官道一路过来。

里贝城离爱托斯城两千多公里,加上沿途不住的观赏湖光山色,我们花了整整十天的时间,才从里贝城赶来目的地。这时我想飞舞定是和我一样用了维生仓,因为这十天里我还没见她下过线。

此时天色已晚,已不是观赏鸳鸯的好事机,所以我们打算在天黑之前赶到爱托斯城,以吃上一顿丰盛的晚宴。

比较痛苦的是,我的采集术被封了,而飞舞又没有此类辅助技能,这样实在是浪费。否则沿途已有不少的山珍和飞禽能够有幸的成为我们身体一部分。结果我们在有情喝水饱的同时,只能靠简单的干粮维持。

刚刚我用神鉴术看了看挡道的那个弓箭手,想不到在他的资料上显示他是什么求爱敢死组的“灭情十六卫”,名叫“偷情”,是个八十三级的弓兵,身上没有任何受伤的痕迹。

而被他抛下倒地不起的魔法师,则是求爱敢死组的帮主——“深爱无痕”,是一名85级的魔法士,只是腿部受了轻伤而已。

看这俩人的名字我就讨厌,特别是那个偷情,双眼望了飞舞后便装死倒下。还以为我不知道他在找机会多些接近飞舞,这下三滥的伎俩也配“灭情十六卫”的称号?看来这什么求爱敢死组,也只不过是一群低级色狼的联盟罢了。对没好感的人,我一向不怎么理睬,所以才叫飞舞马上离开。

在离开那俩骗子不久,我们便遇上了十数个骑马的人,虽然他们没有亮出帮派名,但从那架势上看应该是“深爱无痕”的小弟。很简单,因为他们看清飞舞后,立刻决定集体堕马,以此吸引飞舞的注意。令他们遗憾的是,飞舞并非如外表那么单纯好奇,在看到我没有丝毫停下的迹象后,她便毫不犹豫的继续赶路。只是好心肠的她趁我不在意的时候又扔下了些药物。她不知道,我一路上都用感应力密切的关心着她,这些小动作又怎能逃过我的法眼呢?

谁会相信,如此爱心泛滥的飞舞,在打起怪来便犹如杀将般勇猛?有时候又会莫名其妙的多愁善感起来,不过一瞬间又能恢复原样。让我不禁想弄明白,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她呢?或许这也是我愿意和她到处游历冒险的其中一个原因吧。

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我让飞舞换了一套二转弓兵服。毕竟那三枚烈阳徽章在幽灵古堡之外出现的话,会显得过于张扬。至于飞舞的样子,虽然真人比照片上还漂亮,但真人毕竟和照片有那么点差异,何况还请切尔斯丽用了些简单的易容魔法将她的容貌做了一点改变。这样就应该没人轻易看出她的身份。否则一个迷失佣兵团高层离开佣兵团四处游荡,别人还以为这是来刺探敌情或者来搞暗杀呢。

终于到达爱托斯城了。单从城体的规模上便能看出,此城比起里贝城更显霸气许多。从城墙的高度看来,似乎比西高城还要强上那么一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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