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德斯:“?”
那您倒是把您的这份才华给我啊!
桑德斯暗自咬了咬牙,但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于是他便跟米哈伊尔谈起了另外一件事:
“由于您自称的侦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据我所知,已经有人按照您的《血字的研究》准备写一些新的侦探了!其中不乏一些在伦敦小有名气的作家。”
桑德斯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本以为眼前的这位年轻人会有被模仿的怒气,甚至会产生不小的危机感。
但米哈伊尔只是弹了弹衣服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沾上的灰尘,然后随口说道:“祝他们好运吧。有更多的人为这一类型贡献出新的作品是一件好事,能为更多的读者带来崭新的体验。”
桑德斯:“!”
这就是米哈伊尔先生之前提到的所谓格局吗?
当桑德斯内心一震的时候,米哈伊尔却是又想起了一些关于侦探的趣事,那便是早在1863年,英国作家艾里斯便发表了《女密探》,女主角露丝·特瑞尔成为侦探文学史上的第一位女侦探。
紧接着一位叫莱顿的作家在《侦探琼玛》中更是塑造了第一位黑人女侦探琼玛,米哈伊尔只想说怎么会有人版本前瞻到了这个地步。
有趣的是,直到1915年,才有两名女性加入英格兰的格兰瑟姆镇警局;到1918年,伦敦警察厅才正式接纳110名女巡警。
女侦探可以说是纯文学想象的产物,而早期女侦探类型大致可分为女冒险者、名誉男人、不得已的淑女侦探和新女性侦探四大类型。
正因如此,后来的柯南·道尔刚出道时才并未在英国引起太大的反响,毕竟英国的侦探出现的相当早且作品十分丰富,而对于已经见多了各式各样的侦探的英国读者来说,《血字的研究》乍一看难道有什么很特别的地方吗?只靠一个演绎法就想一下子流行起来?
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还是需要时间的发酵和沉淀。
不过在米哈伊尔这里,那基本上就是出道即巅峰。
就这样,米哈伊尔又跟桑德斯稍稍谈了一些东西,接着他便收拾东西出门准备继续去干某件事了。
桑德斯则是有些不舍地目送米哈伊尔离去,而走在前面的米哈伊尔也莫名感觉后背凉飕飕的。
在这天之后,没过多久,在一个普通的早晨,随着太阳的慢慢升起,晨雾也逐渐散去,就在整个伦敦慢慢苏醒的这个时刻,一堆拿着《旬刊》的报童便已经飞奔在伦敦的大街小巷。
有人是将这份杂志送到订户的家中,有人则是开始沿街叫卖。
而无论他们去往哪里,他们口中的叫卖声却并非《旬刊》这个名字,而是用另一个更加引人注目的名字来一下子博得所有人的关注:
“最新一期《血字的研究》!米哈伊尔先生的作品!”
“最新的侦探故事!福尔摩斯开始抓捕罪犯!”
“不能错过的一期!快来看《血字的研究》!”
当他们的声音响起后,在伦敦的许多住宅中,有男人从睡梦中骤然惊醒,接着一把推开身旁的妻子,然后连一身正式的衣服都来不及换就已经开门来拿杂志了。
有人显得没那么急切和热情,但当他们将杂志拿到手并且随手翻开了之后,还是一下子就沉浸在了剧情当中。
与此同时,在俱乐部,在餐馆,在咖啡厅,在街头,在贫民窟,有许许多多的人都开始读起了这部已经在伦敦越来越火的侦探。
而当许多人都忍不住看了起来的时候,也有绅士目睹了这样的盛况,终于是再也忍不住,穿着一身舒适且体面的特别的衣服便走出了家门
在这其中,苏格兰场的普通警员拉尔夫再次读起了最新一期《血字的研究》,跟其他人有所不同的是,他的右手边竟然放着一个用来记录什么的小本子。
而最新一期的内容,福尔摩斯根据自己的推测勾勒出凶手的画像后,先是以凶案现场的一枚金戒指为诱饵,在报纸上刊登了招领失物的广告,准备吸引凶手主动前来,可最后来认领的人却是一位老太婆。
就在福尔摩斯将戒指给她并跟踪这位老太婆,准备揪出老太婆的同伙的时候,华生便看到:
“他一进房来,我就从他的脸色看出,他并没有成功。是高兴还是懊恼,似乎一直在他的心里交战着。顷刻之间,高兴战胜了懊恼,福尔摩斯忽然纵声大笑起来。
“这件事说什么我也不能让苏格兰场的人知道。”福尔摩斯大声说着,一面就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把他们嘲笑得够了,这一回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的。可是,他们就是知道了,讥笑我,我也不在乎,迟早我会把面子找回来的。”
又是我们苏格兰场!
莫非这个俄国人跟我们苏格兰场有仇?
不过这个福尔摩斯总算是失败一次了,他还如此的好面子。
就在拉尔夫感到又气又笑的时候,接下来的内容却是突然让他一惊:
“我惊奇地大声说道:“难道你是说那个身体虚弱、步履蹒跚的老太婆居然能够瞒过你和车夫的眼,在车走动的时候跳下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