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很轻,软绵绵的,像一团棉花。
他轻轻地摇晃着婴儿,感受着他那微弱的呼吸。
看着怀中纯真无邪的婴儿,元彬心中突然有了一个决定。
既然已经当了他的干爹,就要给他最好的!
他要让这个孩子,百病不生,健康长寿!
他深吸一口气,从怀里掏出一颗血红色的珠子。
这颗珠子是他还是水德星君的时候,用自己的心头血炼制而成的,蕴含着强大的生命力。
这颗珠子,可以伐毛洗髓,改变人的体质,让人百病不侵。
这颗血魄极其珍贵,即使是他,也只有这么一颗。
如果送给别人,就相当于把自己的一条命送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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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为了这个孩子,他愿意付出一切!
他没有丝毫犹豫,将血魄放在婴儿的眉心处。
血魄一接触到婴儿的皮肤,立刻融化开来,化作一道红色的光芒,钻进了婴儿的体内。
顿时,婴儿的身体开始发生变化。
他的皮肤变得更加白皙,毛孔变得更加细腻,骨骼变得更加坚硬,血液变得更加纯净。
他的体内,充满了强大的生命力,仿佛一个新生的太阳。
与此同时,一股强大的能量波动从婴儿的体内散发出来,瞬间笼罩了整个别墅。
所有人都能感受到这股能量的强大,仿佛置身于一个巨大的磁场之中。
原本喧闹的别墅,瞬间变得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元彬怀中的婴儿,脸上充满了惊诧和疑惑。
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知道这股强大的能量波动,意味着什么。
婴儿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红光,仿佛一个降临人间的神只。
他的呼吸变得平稳而有力,他的心跳变得缓慢而坚定。
他的身体,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时间仿佛静止了。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奇迹的发生。
##第十一章稀里认干亲,奇礼赠婴童
“啥?干爹?!李哥,你没搞错吧?我这。。。我还是个雏呢!”元彬一口老酒差点没喷出来,指着自己鼻子,一脸的不可置信。
李峰在一旁乐得直拍大腿,“哈哈哈,元彬,你小子也有今天!让你平时装高冷,这下好了,直接当爹了!还是干的!”
要说这事儿,还得从三天前说起。
元彬,哦不,现在应该说是披着元彬皮的水德星君,在路边英雄救美,救了被车撞的李久成和他媳妇儿。
这李久成,可不是一般人,那是滨海市有名的富豪,人称“李半城”。
为了感谢元彬的救命之恩,非要认他当干儿子,结果阴差阳错,变成了认干亲!
“元彬老弟,你看你救了我一家老小,那就是我李久成的恩人!我儿子刚满月,要不,你当他干爹?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李久成拉着元彬的手,那是相当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