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底无款,却与故宫藏永乐梅瓶形制丝毫不差。
这玩意可以售卖,陈暮记得后世有拍卖过,价值一个多亿。
而这一个,比后世拍卖的,还有珍贵,还要完整。
但完整器过于扎眼,一旦流入市场必引文博界震动,等同于自曝打捞沉船的秘密。
不过嘛,送人这个就不错了。
可作为“镇宅之宝”赠予一些权贵之人,来换取其在资本市场为渔民村项目站台。
当然,就这样送,那也扎手。不过如果搭配“破碎修复”剧本(如宣称是祖辈传下的残件,经匠人修复)。
这样送礼,那就没问题了。
当然,也可以将其收藏起来,自己鉴赏。
或者,未来开一个渔民村博物馆,可以作为博物馆的“镇馆之宝”,待旅游业成熟后公开展示,可大幅提升渔村文化含金量。
到时自己这度假村,可就多了一抹文化色彩。那更吸引人。
陈暮看到这个箱子里的第三件物品。
嵌宝石金冠(元)。
这个,就太刺眼了。
金冠呈覆斗状,边缘镶嵌
12颗红宝石、9颗蓝宝石,均为未经切割的原石,最大的红宝石足有鸽蛋大小,呈“鸽血红”色,冠顶立一展翅金雀,雀喙衔珍珠一颗,珍珠表面泛着虹彩光泽,疑似南海
akoya珍珠。
就如今来说,这单颗鸽血红宝石估值超
500万港币。
何况,这还是元代的器物。
价值,陈暮也不知道多少钱了。
不过这玩意,拆开了卖,很容易就脱手。
只是那就太暴殄天物了点。
这一件,已经是孤品了。
不可能再有了。
价值,真要卖,进行排名,10位数打底。
至于说送礼,送不出去了。
太扎手了。
谁都不敢收。
因为价值太高了。
你陈暮送我价值那么高的东西,你是要干嘛啊?
这谁有底气收啊!
算了,自己把玩吧!这个只能藏着自己把玩,谁也不能见了。
对了,我将这玩意扔到海里,再打捞上来,还有没有经验?——陈暮突发奇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