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儿子把我的车搞成这个样子,作为监护人,你得负责!”
林北拦住曹艳丽。
“滚开!”
曹艳丽脸色一变,直接便骂出了声。
“你还想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
“凭什么!”
“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在这里拦我的路?”
“我现在要回家了,让开,好狗不挡道!”
一边说着,曹艳丽已经把儿子抱在怀里,便要强行离开。
林北张开胳膊。
“我说了,事情没有解决之前,你不能走!”
“我现在报警,你哪儿也不能去!”
林北表情严肃,面色阴沉,语气严厉。
还想跑?
草!
把老子的车搞成这个样子,现在居然想逃之夭夭,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这个损失,必须得你们承担!
林北可不是愿意吃哑巴亏的人。
谁毁了他的车,他就得让谁付出代价和承担责任。
那小屁孩儿,确实是太小了,还没有到可以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属于是无法选中。
但这个老娘们儿总跑不了。
作为熊孩子的监护人,熊孩子对林北的车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她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林北当然不能这么轻易就放任她离开。
别看曹艳丽刚才说的比唱的还好听,说什么定损多少钱她都全额赔偿,又说什么自己家里多么多么有钱,好像赔偿对于她来说完全就是小菜一碟。
但是,
这是建立在曹艳丽以为林北的车不值钱的前提下。
也就是说,在曹艳丽看来,即便她儿子把林北的车踩得坑坑洼洼,还把立标给掰下来,但损失也大不到哪儿去,毕竟就是辆“不值钱的破国产”。
可一旦定损结果出来,至少大几十万,甚至要过百万的损失,绝对是远远超出曹艳丽的心理预期和她的承受范围。
到时候,难保她不会翻脸不认人。
而且说实话,林北对曹艳丽的人品表示严重怀疑。
她说的好听,损失多少,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