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穆玄英赶回漓水水岸的时候,却见莫雨正在灶台处忙活。此时的莫雨早已换下破布似的红衣,转而换上一身白衫红襟的衣裳,胸膛半露,衣领处滚着一溜儿白色皮毛,五官俊美偏带着三分邪气,举手投足,气势凛人。然而,就是这样人中龙凤般的人物,此刻正举着锅铲,任炉中火焰将他的面庞映上一片暖色。君子本应远庖厨,穆玄英从未见过一人如他的小雨哥一般,即使做的事情与他一身气势不符,却是一派从容,让人移不开视线。
好吧,他又犯傻了一回。
小雨哥随身有个包裹,旁人见不到,这些灶台、无烟碳都是收在包裹中的,偌大个灶台都塞得进去,更何况几件换洗的衣物。
至于那盏孔明灯,此时走得近了才发现,灯之所以没有飘走是因为它正像是风筝一般被拴住了。
穆玄英挠了挠头,有些尴尬。
“回来了。”莫雨挑眉看着几乎是同手同脚走回来的穆玄英,未免刺激到穆玄英本就摇摇欲坠的小心肝,神情没有露出半点端倪,仿佛方才穆玄英没有像是逃命似的钻进林子里最终险些找不到回来的路一般。
将灶台上的珍珠丸子汤盛出来,莫雨拿着干净的布巾一边擦着手,一边走向穆玄英,见穆玄英随着他脚步那张小脸越来越红,心中暗笑,但面上却十分正直,道:“快去洗手,怎地去了这么久!”
“哦……这么久……”穆玄英目光飘移,结结巴巴地道:“唔,很久……我、我去看看周围有没有别人,对,有没有别人……啊对了,那个孔明灯快些收起来吧。”想到了正事,穆玄英说话顿时流利起来,“万一引来了别人就不好了。”
穆玄英的要求,莫雨鲜少有不应的。当即便将孔明灯拉了下来,随即取出笔墨,道:“今夜是你我二人的生辰,不若放盏孔明灯,如何?”说着便在孔明灯上写上穆玄英的名字,后接着一排小字“一生顺遂,平安喜乐”。
待莫雨写完之后,穆玄英红着脸接过笔墨,想了想写道:“莫雨,一生无忧,心想事成”。
莫雨的眼底划过一丝笑意。
放完了灯,穆玄英洗了手坐在了莫雨铺开的红木桌子旁,他的面前是一碗长寿面,是莫雨亲手所做。
他的小雨哥看似什么都会做,但穆玄英始终都记得,小雨哥第一次在野外烧烤的时候会不小心将整只兔子烤成焦炭,第一次做汤的时候把糖当做盐加进汤里……总之,看似什么都会的小雨哥哥,其实也有着笨手笨脚的时候!
——没办法,无论是厨艺还是铸造,即使有系统做后盾,他总是需要练习熟练度的。而系统比较人性化的一点便是,只要他成…功一次,只要日后他做这道菜的时候没有什么天灾人祸,他就不会失败。缝纫、铸造、制药亦是同理。
一口气吃完整碗面,穆玄英又用了半碗珍珠丸子汤、大半盘梅菜扣肉、红烧排骨……莫雨的筷子上缠着长寿面细细的面条,惊讶地看着穆玄英一脸认真却又无比快速地消灭着桌子上的饭菜。虽说自己亲手所做的菜得了毛毛的喜欢令他十分欢喜,但这未免吃得太多了吧。
这浩气盟,莫非真被他说中了,苛待了他家毛毛?
莫雨默默盘算,准备将洛阳满香楼的厨子调来浩气盟。
当穆玄英实在撑得吃不下去东西后才停了筷子,随手便拿起桌上的梅花酒,在莫雨出声阻止之前便一口灌下,然后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
莫雨:“……”这浩气盟是没法儿待了吧绝对没法待下去了瞅瞅他家毛毛被饿成了什么样子!
“小雨!”穆玄英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莫雨,一字一句道:“毛毛果然,最喜欢小雨哥哥了!”
莫雨手上的筷子“啪嗒”一声掉在了桌子上。
“毛、毛毛!”莫雨忍不住激动起来,他家毛毛这是开窍了?
谁料下一瞬,穆玄英脑袋啪嗒一下垂了下来,直接栽进了饭汤里。
莫雨:“……”他就知道,就是味甘如梅花酒,也抵不过傻毛毛一杯倒的酒量!快醒醒啊,快告诉他那句最喜欢是不是就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啊!!
如果说最初的时候莫雨是有意将梅花酒放在那里希望穆玄英误饮以欣赏自家孩子憨态可掬的醉态的话,如今的莫雨将当初那个不怀好意的自己狠狠揍上一顿!
他家毛毛对他说最喜欢啊,重点是这个“最”字啊!!那是超过谢渊、超过月弄痕超过所有人的“最”字啊!
可偏偏他家毛毛是个酒量和酒品齐差的家伙,一杯倒不说,有时候耍酒疯不说,他还是一个一喝酒就会将会将酒醉时候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忘得一干二净的家伙!
这就是莫雨喜欢时不时灌醉穆玄英的原因,然而,此时的莫雨欲哭无泪!
为什么!为什么那一杯酒傻毛毛就不能说完那些话后再喝?!
………………
莫雨一夜未眠,当穆玄英宿醉醒来之后,便见到莫雨这张看似冰冷其实怨念十足的俊美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