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被警方忽略在了某个角落?
还是说,确实被某个小孩带走了?
如果都不是的话。
那只能说明,这是凶手带走的。
眼珠子有什么用!?
说实话没什么用。
人的眼球连带着视神经脱离了眼眶,那没多久就是一块腐烂的肉块。
而且神经的腐臭,味道简直让人难以忍受!
“凶手曾做出和狗刨骨头一样的动作,将死者陈安的肚子拨开,随即将内脏脏器全都挖开,寻找什么。”
“但案发现场,对方这一行为的结局却是极大概率什么都没找到。”
李建业陷入到思索当中,脑子里的不断串联着什么。
“会不会是他找到了?”
“只不过不在肚子里。”
“而是那被警方忽略的眼球!?”
眼球被剖出,再加上体积小,所以一开始哪怕并未找到这玩意,警方的嫌疑也没多少放在这上面。
但现在和陈安的问题相组合,那嫌疑指数可就上来了。
“如果她的目标是眼球”
“为什么会是眼球?”
“而且,她是否是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对方的双眼,所以才在杀人剖尸许久后,才将双眼带走?”
李建业将几条线索串联起来,自己却越来越迷糊。
目标是眼球?
这玩意有什么用?
而且,从对方手忙脚乱,十分急切的剖尸来看。
凶手可能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双眼!
这就很耐人寻味了,如果她自己不知道,又是因为什么才确信这就是自己要找的东西?
如果她自己都不知道,又是如何确信这玩意在死者身上的?
种种问题,将好不容易得来的线索,逐渐推向迷雾当中
最关键的是
“第二具尸体,又是因为什么事?”
李建业忽的扭头看来。
沙发上,那早已腐烂,蛆虫在腐肉中蠕动的尸体。
第二人名为张家豪,四十四岁,性别男,职业房地产公司老板。
当然,能在这庄园小区里,有独栋别墅的基本财产差不到哪去。
这不是问题所在。
问题在于对方虽然双眼被扣出,但现场依旧残留着眼球!
徐嚯戴着口罩,双手穿戴好橡胶手套,站在这坐在沙发上,早已腐烂的尸体面前观摩着。
沙发上到处都是褐色干涸痕迹,鲜血的臭味让苍蝇不断在上空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