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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部分(第2页)

“我……不好意思,可能我说的太重了,这些话放在当年确实没有关系,但如今我已经有了家室,你若在对我说这样的话,岂不是荒唐了?”在场所有人除了王雪晴之外都惊讶于我说的“家室”二字。有人指责我结婚连喜酒都不叫他们,也不给喜糖,太不当朋友了;有人指责我隐藏的够深啊,什么时候把老公带来看看。吴博文则在这时悄悄的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再也没有出现过。

偶尔回想起来,如果我没有在他之前遇到王雪晴,也许我真的会跟他在一起,因为我好奇他那种刺激的黑帮生活。

最后这场聚会以我罚酒三杯作为赔礼道歉落下帷幕。来年的聚会,看来我要或多或少的找借口避一避了,不然这“家室”的事儿,总有穿帮的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第 74 章

由于赵毅童只有在寒暑假回来,所以家明哥特意把婚礼日期定在了暑假。赵毅童是见过几次家明哥的,小时候的赵毅童总是说家明哥很帅,我知道他说的帅是指家明哥身上的那种范儿,确实很吸引人呢。

婚礼办的十分隆重,在我带着王雪晴出现在宴会厅的时候,第一个迎接我的居然是家明哥的小媳妇儿,后来我才知道这妮子居然因为太好奇我的另一半,一整天都在等着我出现,我终于明白家明哥为什么会爱上她了,因为她确实很可爱,单纯的可爱。

家明哥从小失去双亲,所以家明哥的亲属除了当时救过我一命的那个叫虎哥的铁哥们,就只有相识了近20年,早已经当成亲妹妹的我了。来参加婚礼的人很多,大多数都是家明哥道上的朋友,女方家属只来一桌的人,据说女方的父母并不同意这门婚事,因为他们觉得家明哥的生活太危险了,给不了自家女儿安全保障,可这个女孩偏偏要跟着家明哥,甚至和家里断了联系,这点在我看来觉得很惊讶,因为第一次在包厢和她相处的时候,还以为她是个柔弱的女孩呢,看来看人果然不能看表面,能和家明哥肩并肩走下去的人,绝非善类。

家明哥包下了X市最有档次的酒店,也就是当时吴博文邀请我参加生日Party的那家酒店。走过了红地毯,过了下形式,晚宴就正式开始了,没有上流社会的那种做作虚伪,有的只是哥儿们之间的正直好爽,一起经历过生死的他们,更懂得珍惜眼前的生活。

晚宴刚开始没多久,我就看到了不该在这里看到的人,吴博文。

奇怪,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又是来找我的?不会吧,他又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何况这里是家明的结婚现场。我拉了拉王雪晴的衣袖,下巴挪了挪,示意她往那边看,王雪晴看到了吴博文也非常惊讶,我朝她摊了摊手,表示我也不知道。

吴博文许是感觉到了有人在看他,他把目光投了过来,看到我那一刻,他楞了一下,随后朝我露出一个微笑,那个笑,带了生疏,带了刻意的远离,我想之前同学聚会的那一天我对他说的话,在他心里留下深刻印象了吧。

后来我才知道,初二那会儿吴博文的突然消失,确实是因为他爸爸的地下赌场被死对头暗算,导致被抄,全家避难去了,直到家明哥伸出援手帮了他们家一把,才得以让吴博文再安稳的回到校园生活,而吴博文的父亲为了表达对家明哥的感恩,就留在了他身边,吴博文作为唯一的儿子,也执意要留在家明哥身边。没想到,他们还有这样一段渊源。

家明哥的婚宴一直闹到10点才渐渐散去,回去婚房之前,家明哥这样对我和王雪晴说道:“女人一辈子最漂亮的就是穿婚纱的时候。”然后便拥着新娘消失在宴会厅。

我和王雪晴对视,默契的笑了笑,会有那一天的,当我们同时穿上婚纱。

三年后。

赵毅童完成了大学学业,决定出国读研,我和王雪晴自然支持,男孩子嘛,趁着年轻,有志向就应该放手去博,我建议他去美国,正好美国的房子一直闲置着,如果他过去,我就打算让他在那边住下来,也省了一笔开销了。

赵毅童出国两年期间,带回来一个女友,也是出国深造的求学者,比赵毅童小3岁,年龄在我看来正合适,样子算不上漂亮,但也清秀,重要的是性格不错,与我和王雪晴都很合得来,女方家长也对赵毅童很满意,而且庆幸他们不是古板的人,对赵毅童这样的单亲家庭并没有偏见,想想也是,能深谋远虑把自己孩子送出国深造的父母,想必也不会太封建吧。

看着小情侣之间的爱意浓浓,只希望他们的这份感情能长久下去,就等她俩学业有成,回国之后举办婚礼了,也算了了王雪晴和我心上的一桩大事。

已经年近半百的王雪晴依旧风韵犹存,她生命中最重要的2个人,儿子有了自己美满的生活,而我一直陪在她身边,如今唯一没有实现的愿望就是穿上婚纱,她总是笑着对老天爷说,自己是被眷顾的幸运儿。我被她那连阳光都自叹不如的微笑感染,心想这是一个多容易满足的人儿啊。

多年之后,柳薇儿回到X市,带回来的还有她的心上人,只是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柳薇儿居然也是这个圈子里的人,我似乎明白了第一次喝含羞草时的那种感伤。更想不到的是,赵毅童曾经追过这个比他大7岁的老师,我不得不再次感叹,世界真的很小,而缘分真的很巧。

——完——

文写到这里也差不多结束了,原本还在考虑要不要弄出个孩子来,可想了想,却不知道自己怎么写下去,因为这篇文的初衷就是还原当初自己的亲身经历,里面并没有孩子,我也就不知道怎么写孩子,尽管很多背景都是虚构的,但情节却是真真实实存在过的,不管是人,还是物,都深深的印刻在我脑海里,才敢在这里写下这篇拙劣之文,自问文笔粗糙,毕竟学生时代语文是我最头痛的科目,还请看文的朋友们能见谅。

写这篇文的起因就是因为一个梦,一个连续3年都会做的梦,2年前我曾拿起笔打算写下来,最后变成了一个大坑,这一次,在辛苦追文坚持不懈留言的同学们的鼓励下,我努力将它写完了,虽然我知道有很多瑕疵,但也算是圆了自己一个无法实现的梦了吧,如果真的有那种药,我想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吞下去。

再次谢谢从一开始就追文一直到完结都不放弃的同学,是你们的留言给了我动力,如果没有你们,也许这又是一个大坑。

最后,祝所有的朋友学业有成,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鞠躬。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又开了一个新坑,是围绕柳薇儿写的,算是系列文吧,喜欢柳薇儿的同学可以一饱眼福咯,链接在该文的文案里,会尽量完结的,毕竟也是具有真实性的一篇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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