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松早已急不可耐,举手高呼一声,直接变冲了过来。
狼胥心中一乐。
红松那举着长矛冲过来的样子,简直就像一头野猪。
要知道长矛这个玩意儿,虽然狼胥他们不用,可也是经过秦起专门训练的。
长矛的优势就是一寸长一寸强。
眼下红松将长矛死死抱在胸前,身体前倾,然后猛冲过来的这种原始人打法,在狼胥眼里看起来是完全不可取的。
但,狼胥可以理解。
毕竟这种打法,就是用来对付体型跟力量比自己强大的猎物而发明的。
红松知道这方面自己不是狼胥的对手,才选用这种以命换命的打法。
但这样实际上缩短了长矛的进攻距离,等于自断一臂。
狼胥立刻侧过身,双手捏住长矛,左手在前右手在后。
不过右手是垫在矛尾。
紧接着猛然一发力,右手以左手为基点,如同弓箭一般将长矛给推了出去。
这样,长矛的有效攻击范围,又增加了一臂的长度。
红松的战法,是冲到合适距离的时候,双手捏着长矛,猛然捅出。
那杀伤距离也就狼胥的一半。
这战术上,红松就已经落了下风。
下一秒,红松已经冲到近身距离,刚要出手,便看到狼胥手中的长矛已经迎面捅来。
顿时心里大慌!
因为他还连狼胥的手都摸不到呢!
“啊!”
红松也顾不得那么多,抱着长矛往旁边一闪,这才勉强躲了过去。
可身体前冲的惯性巨大,他勉强转换方向,已经难以控制平衡。
就这样踉跄到了狼胥身侧。
而狼胥只是简单地伸出脚一拦。
红松就惨叫一声,直接原地摔了个狗吃屎!
狼胥收回长矛,故意笑着后退了几步。
他并不准备就这样结果了红松。
他还没玩够。
作为首领之争,他肯定要让对方部落的人看到,两个人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红松一脸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立刻一丢手里的长矛。
“不比这个,我们比拳脚!”
显然,自己使矛的技巧,已经完全被狼胥碾压。
趁着狼胥体力损失,还没恢复过来,赶紧近身肉搏,他还能一斗!
“好哇!”
狼胥咧嘴一笑。
随后撸起双手的袖管,露出了两只恐怖的手臂。
在马上挥舞大刀,早就把狼胥的双手力量练到了一个新的层次。
那手臂的纬度比起之前已经粗了不止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