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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回(第4页)

“呃?”皇上一愣,微笑道,“朕为什么不能给他赐婚?他可是大汉天朝的冠军侯,一战成名,是朕的心腹爱将。”

“因为他……他……已经有心上人了!”火绒白皙的脸颊羞红了。

“霍去病有心上人了?”皇上故作惊讶道,“咋没听卫青给朕说过?他的心上人是谁家的姑娘,模样如何?朕的冠军侯可不能娶一个丑八怪进门。”

“哎呀,”火绒跺着脚忸怩道,“陛下,你明知故问……”

“呃,这么说,霍去病的心上人是你了?”

“我……”火绒羞涩地捂着自己的面颊,“……我们在焉支山的时候就相爱了。”

“匈奴风俗果然与大汉有异,连儿女婚姻这样的大事,都是女儿家自己做主。”

“陛下,在我们匈奴,女孩长大后,就在自己穹庐门前的旗杆上挂一条黄色的雌牦牛尾巴,就可以和自己喜欢的男人同居生子。一般牧民是这样,呼衍氏、兰氏、须卜氏等贵族也是这样。只有我们挛鞮氏的女儿,才由阿爸阿妈选择贵族出嫁,但必须是女儿喜欢的人……”

“在朕的大汉天朝,无论是权贵,还是庶民,儿女婚姻必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和‘亲迎’六礼,才能成婚。另外,还有仇人不能通婚、同姓之间不能通婚的禁忌。成婚之日,双方家庭要洒扫庭院,装点门楣,内外盛饰。婚礼一举,则二族盛饰,威仪有序……即臻门屏。”

“这么麻烦!”

“你和霍去病可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陛下,什么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就是你的阿爸阿妈同意你和他来往,中间还要有专门说媒的女人牵线搭桥。”

“我们没有!”火绒摇头道,“我们两个人相互爱慕,难道不能情定终身吗?”

“不能!”皇上同情地望着这个匈奴女孩道,“在塞外草原或许可以,但是在大汉,这样伤风败俗的事情,朝野上下绝不允许!”

“陛下,你不是有赐婚诏书吗?你给我和霍去病也下一份赐婚诏书,这样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火绒,”皇上敛色道,“你以为天子赐婚是儿戏吗?它要经过三公六卿的廷议,由丞相亲自书写诏书。朕已经给霍去病下过一次赐婚诏书,不能再下第二次了。”

“这么说,霍去病必须迎娶那个已经嫁给淮南王太子刘迁的女人?”

“必须,任何人都无法更改!”

“陛下,”火绒激动得涨红了脸,“我知道,你御赐给霍去病的女人是你的外甥女,她叫你舅舅。你这样做就没有私心吗?”

“放肆!”皇上怒道,“就凭你这句大不敬的话,朕就可以杀了你!”

“你就是杀了我,也改变不了我爱霍去病的一颗心,霍去病永远属于我,他是火绒永远的草原!”

“火绒,”皇上脸色缓和下来,“除了霍去病,朕满朝公卿的公子,郡国王爷的太子,南北两军的校尉,期门、羽林、诸郎,无论你看中谁,朕都可以下诏书赐婚!”

“我只要霍去病,大汉朝野谁也比不上他!”

“你这孩子咋就一根筋?”皇上哭笑不得道,“婚姻大事不能钻牛角尖!”

火绒是一个执着的姑娘,她在皇上那里碰壁后,又找到舅舅卫青和外祖母,要他们退掉天子的赐婚诏书。她天真地认为,既然我霍去病不喜欢金娥,退掉赐婚诏书就可以万事大吉了。

“火绒,”舅舅安慰道,“我们都知道你是个好姑娘,但是,天子一言九鼎,他的话犹如泼出去的水,没有人敢违背天子号令!”

“我阿爸说过,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无过错的好汉,没有不失蹄的骏马。

皇帝也有说错话做错事的时候,为什么不能退掉这个赐婚诏书?”火绒流着泪争执道。

“孩子,这话可不敢乱说!”外祖母劝道,“皇帝是真龙天子,他的话是圣旨,天下臣民只能执行!”

“这么说,霍去病必须接受那个赐婚诏书,娶一个他不喜欢的女人?”

“在长安,儿女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卫青解释道。

“外祖母,”火绒扑在外祖母的怀里哭道,“我想不通,霍去病一点儿也不喜欢那个杜金娥,他爱的人是我。你们非让他娶一个他不喜欢的女人,那样他会痛苦一辈子的!”

“可怜的孩子,”外祖母也跟着火绒抹起了眼泪,“这就是命,人是抗不过命的……”

“我一个大匈奴的公主,”火绒越哭越伤心,“千里迢迢孤身一人留在长安,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能和霍去病在一起。两年前,和亲使团来到长安,左骨都侯和呼毒尼多次劝我跟随他们返回塞外家乡,我拒绝了,为什么?

因为长安城有我喜欢的人……”

“唉!”舅舅无可奈何地叹气道。

“可怜的孩子,你的命咋就这么苦啊!”外祖母伤心地抹泪道。

“外祖母,”火绒在外祖母的怀里哭成了泪人,“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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