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别的,当听说三眼狼王竟然被才旦卓玛所击毙了,住在这个聚居点的格桑立即赶来了:“卓玛,不说别的,你把剥狼皮的任务交给我,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亲手剥了它的皮。”格桑说这话时简直是咬牙切齿。
彭佳总算明白古人说恨某种东西恨得想要食其肉、寝其皮是什么意思了。
要不是狼肉又酸又难吃,格桑绝对可以生生剜下它的肉来吃,因为据才旦卓玛说的,三年前,就是三眼狼王把格桑五岁大的儿子叨走了。格桑追了这头狼王三日三夜,直追到群狼固定居住的一个狼窝里,但狼窝的地上除了留下一滩血,再也没有找到什么。
格桑对这头三眼狼王简直是恨之入骨。
“好。剥皮的任务就交给你吧。”才旦卓玛深表理解。
于是,才旦卓玛连夜把屋里的电线拉到屋外,毡房外点起一盏一百瓦的电灯,将屋外照得亮如白昼。他和格桑把这头狼王吊在了门前的一个木桩上,于是两个人一起配合,利落地剥起狼皮来。
这倒是让车队的队友们暗呼大爽,这是他们在城里永远不会遇到的血性生活。队里的摄像林少平举着摄像机。把整个剥狼皮的过程完整地记录了下来。
其实剥狼皮时就是头部时候比较费劲,把头部的皮仔细剥了出来之后,往下就比较轻松了。把狼的四蹄剁掉,接着从腹部四肢各划开一条线,然后把把整张狼皮从脖子往下拽。剥到尾巴时也需要两个人的密切配合,先用刀子把尾巴切掉,剥出两公分左右的骨头茬儿,再用结实的细绳子把这段剥出来的尾巴骨绑紧。然后格桑一个人把这细绳子缠紧,才旦卓玛则用力拽住尾巴,把尾巴上的皮毛使劲剥下来。又刮去油脂,一整张狼皮就完好地被剥了出来。
不过说实话,这头狼估计也饿了有一阵了,肚子里的油脂也都消耗得差不多了。
见这些城里人围观得津津有味,才旦卓玛边剥皮边讲解起来:“这处理残肉时用力不要过猛,防止刮伤皮板,另外,由于毛绒在皮板上是向后倾斜生长的,在刮削时要由皮的头部向臀部顺毛根刮,以减轻皮板的伤残。”
元小聪起先先是和吊在木杆上的狼合了一通影。叫彭佳给她照相,纪念这被狼追击、差点葬身狼腹的“伟大冒险”事迹,接着在狼皮剥下来之后,又手持狼皮合了数张影。
“唉呀,这可是可以留传给子孙千秋万代的伟大事迹呀。”元小聪自得地说,倒是让车友们羡慕不已。恨不得刚才被狼追的主角换成自已。
才旦卓玛见元小聪留影完毕,便利索的将这一张完整的狼皮铺在地上,十分得意的对旁边那些看热闹的人说:“看看,我和格桑大哥的手艺怎么样?”
“不错,真是一张好狼皮。”车友中有人道。
“嗯,这张狼皮成色确实不孬。皮毛均匀滑顺,没有伤口破损,品相完好。”车友们都看好这张狼皮。
格桑剥完狼皮,此时也长吐出一口气,似乎消解了心中一点仇恨。
“这鲜皮清理后,要将其肉向外挂在通风处或弱阳光下干燥,并经常翻动,直到晾至**成干时,将其垛起来,上面用木板及和理物压平,使其平整,第二天再继续晾晒,直到干透。 ”才旦卓玛和车友们说着下一步的处理办法。
“怎么样,才旦卓玛大哥,这张狼皮卖不卖?我想买回去挂在墙上,呵呵,那可太威风了。”说话的是摄影师林少平。他可是走过万水千山,国内国外都去过,但是如果能得到这样一张完整的狼皮挂在家里,那可是会让所有去他家的朋友都震撼到。
才旦卓玛有点得意地说:
“我是说让你们看看我的手艺咋样,你们好好看看皮子,一点没整坏,多完整的一张皮子。”
大家看到狼皮确实完整无损,便又夸起才旦卓玛来:“真行,你射击时就有这个打算了吗?这弹孔正好在肚皮中缝上,一条也没有破坏整张皮。”
“我说才旦卓玛大哥,你歌唱得好,舞跳得不错,没想到,你还是一个好猎手,能打狼,会扒皮。”
才旦卓玛就拎起狼皮仔细看了看,对旁边那些看热闹的人说:“这狼皮毛也厚实,绒也密实,正是好时候。真是一张绝对上等的好狼皮呀,可以做一条热乎乎的狼皮褥子喽。呵呵,可惜现在是春天没法熟,等夏天再熟吧。”说着把狼皮放到了一边。
狼皮可是好东西,特别是这样成年狼王的狼皮,毛厚绒多是最好的。用它做成皮褥子,冬天一天都不凉。要是用它吊一顶棉帽子,就是最冷的天,戴上也不怕冻坏耳朵。做成皮手闷子,做成狼皮大衣都是一样的,就是暖和不怕冷。只不过狼不好打,狼皮也就轻易弄不到了。而象这样没有破损,品相完好的上好狼皮,要弄到那就更难了。
刚扒下来的皮子,是没熟过的皮子,干了以后就变的**的,没法用了。只有把它熟出来,才能变软,想做什么都可以了。
“那才旦卓玛大哥,怎么才能熟皮呢?”元小聪好奇地问。彭佳也是第一次看到生剥狼皮,她听元小聪这么一问,也不禁竖耳恭听。
“熟皮子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我们这熟皮子的方法通常是这样的:把皮子放到一个大缸里,倒上大半缸温水,在缸里放进去咸盐、黄米面、芒硝。等过了几天后,缸里的东西便臭的不能闻了,此时皮子也泡好了。把它捞出来洗一洗,用刀把沾在上面的东西小心的弄下去,皮子便熟出来了,就可以做想要做的东西了。”才旦卓玛耐心地解释道。
不过,让林少平失望的是,才旦卓玛并不打算卖这张皮子。现在草原上的狼也越来越少了,要想这么凑巧地打中成年狼,并且品相完好,也是越来越不容易了,所以才旦卓玛还是决定把这张狼皮留给自家用。现在的牧民和大家印象中的老少边穷又不一样了,一家一户养个上百头羊的,一年也有十几万的收入,日子过得并不是很艰苦,反而有时候会比内地一些农村过得还好。
再说,才旦卓玛真想赚钱的话,别的不用说,就光大虎这头藏獒,他如果出售的话,就可以立即让他步入百万富翁的行列。
别的不说,这只大虎就连林振邦都很眼馋。如果不是任务在身,林振邦一准和才旦卓玛好好套套近乎,争取把以后大虎下的崽讨到一只。当然,林振邦也不会白要,肯定会物有所偿。不过,藏民是把藏獒当成家里的一份子的,一般人想要,他们都不会轻易给的。当然,他们认为是朋友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