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律师为了诉讼费用,为了能够达到诉讼的某些条件,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这种律师不少见。
对于李雪珍这种还没有成为正式律师,没有进行过诉讼的小白来说,的确奇怪。
可是在庭审场上混迹很久了以后,发现这种律师只多不少。
法律知识有,胜诉率也不低,但做的都是一些不太好的诉讼。
例如今天的这场诉讼。
李雪珍在听到苏白的话以后,认真的点了点头。
“奥。”
“好的苏律师。…我知道了。”
。…。…。
与此同时。
在李双军陈述完毕以后,庭审台上,审判长杜林木微微点了点头,敲响了法槌。
咚咚咚!
“针对赔偿的事宜,全安保险公司方面没有异议。”
“那么根据双方所提交的证据以及当初保险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来看。”
“诉讼方的诉讼申请没有超出合理的范围,所申请的赔偿在合同赔偿的范围之内,现判定全安保险公司应支付贺东升应得的保险赔偿金额。”
咚咚!
“双方有无异议?”
苏白:“无异议。”
李双军:“无异议。”
针对于赔偿这一点,苏白和李双军都没有什么太大的意见。
但是双方也都知道,这场庭审中,最关键的时刻要来了。
那就是针对全安保险公司的控告,是否属于恶意控告,展开辩诉。
恶意控告,是属于诬告诬陷的一种,根据刑法中第243条的规定。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
第243条还有最后两句。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有意诬告和错告检举失实。
前者和后者这两者之间,最关键的在于是否是有意诬告还是错告。
两者之间的区别是有意和无意。
难以界定的就是其主观性。
伱说我诬告陷害了,那么我说我是错告或者是检举失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