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动情,青衣人也几分凄怆,长声一叹:“我恨自己没有千手千眼,竟然让姑娘在命里有此一劫,哪里有脸留下姓名?”
姑娘抬起头来,星眸哭肿,莺莺一句:“壮士若不肯留名让我每日叩拜,我唯有死在壮士面前,以谢恩情。”
姑娘的语音轻轻,姑娘的语意绝决。
为免再造人间惨剧,青衣人不得不苦叹一声:“在下是无用之人,闫箫寐。”
村里要杀猪宰羊,以谢大侠的送女之恩,大侠婉拒:“船上还有几十个姑娘要送,他日功成圆满时,我必再来讨这杯酒喝。”
他展开轻功,踏风远去,再惹村民们叩拜送别。
听说,船上的姑娘,被他一一送回了家。
闫箫寐不再是扬州人,而是武林中人。
已经说过了第二件事,若你还不服气他是天地间唯一的大侠。
我再跟你说说第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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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一曲杀人
送花人?
一群败类,糟蹋了这个名字。
闫箫寐下船后的第一个誓言,铲除送花人。
无名小镇,夏夜。
已近子时,人们早已进入梦乡。
主街是一条青石路,两侧的各家店铺都上了门板。
唯有一家,透着微微灯火,飘着徐徐酒香。
这是一个吃夜食的地方。
只卖四种东西,大碗面,咸花生,猪蹄花,还有酒。
面是粘在一起的,花生咸得像从盐缸里刚捞出来。
蹄花酱得黝黑,也不知道放了多久。
唯独酒是好酒。
就算酒是劣酒,也依然会有生意上门。
因为想吃夜食的人,在这个小镇里,没有其他选择。
胡麻子吃了三大碗面,啃了六盘子蹄花,喝了八壶酒。
豁嘴子只吃了半碗面,喝了两盅酒。
也对,胡麻子是铁塔一样的粗壮,豁嘴子是猴子一样的瘦小。
“能喝酒的人,家伙才够硬!”胡麻子又喊小二哥送来第九壶酒。
他又开始啃第七盘蹄花。
“但吃太多的人,却撑不了太久。”豁嘴子轻轻呷了一口酒,这是他的第三盅。
胡麻子一阵狂笑,也不管吵没吵到其他桌的客人。
狂笑过后,他猛灌自己一口酒,说起了浪事:“兄弟说得有理,有一次,我吃了十二只鸡,事儿办到一半的时候,从嘴里喷出一堆肉糊,粘了小娘儿们一脸,我自己都觉得恶心,当时家伙就软了,活活没做成好事。”
听过了丑事,两个相视几笑,豁嘴子一声长叹:“撑得久有乐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