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
年全球经济危机爆发后,德国暂停赔款,1933
年希特勒上台后更是彻底拒绝支付。
直到二战结束后,联邦德国在
1952
年参与
“伦敦债务谈判”,1953
年同意恢复赔偿一战前未完成的债务。此后数十年间,德国逐步履行支付义务,最终在
2010
年
10
月
3
日付清最后一笔赔款,结束了长达
92
年的一战债务。
第二次世界大战赔款问题因为战后美苏冷战格局而更显复杂。1945
年雅尔塔会议初步确定德国赔偿总额为
200
亿美元,其中苏联分得
50%,美英占
40%,其他国家和受害族群占
10%。
但随着美苏关系恶化,美英法占领区从
1946
年起停止向苏联支付赔款,赔偿逐渐演变为东西德分区承担:东德在苏联主导下承担了向社会主义阵营的赔偿,苏联于
1950
年减免其一半赔款,并促使波兰等国放弃索赔;西德则与美英法等国谈判,1953
年伦敦会议后,其二战官方赔款被免除,仅需偿付
110
亿马克的公共债务,至
1983
年完成支付。
此外,两德在战后初期已向美苏阵营偿付约
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