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一战成名,在光线的地位提升了不少。
但是……
他想要拍摄新电影,也得考虑很多的因素。
远远的做不到陆晨这样。
弄出剧本。
直接安排筹备剧组就行了。
他需要考虑多方投资方。
陆晨这边则是通知投资方,要投资,把钱给送过来就行。
还有,得加上一句过时不候。
通知你,你若是开会讨论的时间过长!
那不好意思。
他们就自己来,反正他们又不缺钱。
不光如此。
投资方参与陆晨的电影,大多数只有出钱和分钱的权利。
其他的,基本上没有。
就算是有,也得看陆晨的心情。
这就是陆晨和他的区别。
“的确是这样。”
徐争苦笑:“虽然都是自编自导,但是可没人敢审核陆晨的剧本,他可以搞一言堂,但是我却不行,还得参考公司的意见,捧捧新人之类的。”
这就是经纪公司和制片公司重合的掣肘。
肥水不流外人田。
有时候,明明剧本不合适,但是为了为了捧公司的艺人。
就会被领导要求改剧本,改角色。
改着改着。
剧本也就改烂咯。
简单来说,就是利益盘根错节。
一部电影很多时候不是导演完全做主。
做主的有可能是个不懂电影的人。
一个项目的启动需要顾及到方方面面。
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徐争就会无比的羡慕陆晨。
谁让人家自己当老板呢?
而当初陆晨不愿意加入大公司,肯定也想到了这些问题了。
“《合伙人》的质量怎么样?”
想了想,徐争问了一句。
光鲜传媒作为发行方,肯定看过了这部片子。
看过之后,才能确定这部片子有多大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