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根据总工程师的方针目标展开要求
;负责本室和技术口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
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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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负责完成总工程师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有权检查、督促、考核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技术工作和计划执行行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
2。有权协调处理技术管理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受厂领导、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委托
;有权召开技术品的工作会议
;直接处理或布置、
检查有关事宜。
4。有权参加研究技术工作和技术人员的晋升、调资、奖惩与聘任等的有关会议。
5。有权参加各有关部门的技术、质量工作会议。
(三)职责
1。对未完成或未正确履行总师办各项业务工作负责。
2。对年度技术组织措施、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改及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未组织落实完成负
责。
3。对引进技术不能及时组织投产和消化吸收负责。
4。对各种技术报告、技术文件报表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5。对所签署的各种技术协议未经充分论证造成损失负责。
6。对管辖内技术文件、资料立卷归档不及时、不完整和泄漏工厂技术机密负责。
7。对本室年度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和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8。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
二十一、工艺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工艺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
;主管全厂工艺技术工作和工艺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国家技术工作方针、
政策和工厂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工艺技术工作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
;并制定技术组织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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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编制产品的工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