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按专业管理承包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审批
。
7。对使用多年
;内容悠较多的规程
;每三年要通过群众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厂(矿)组织重
新修订、印发
;并同时通知原有规程作废
。
8。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
;又不能产即停产修复时
;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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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由厂(矿)批准执行
;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
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
;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等
;
2。设备交接使用的规定
;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
;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
进行交接
;内容包括
: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
;原有缺陷变化
;运行参数的变化
;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
3。操作设备的步骤
;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
5。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
;任何人不得随意拆
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