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寻,我们军人能征善战自然是最好,但是,军人,素养也是重要的一部分,能
文能武,方才是我华夏的好儿郎……”
李梦一番慷慨激昂说的有条有理,头头是道。
“好啊!比什么?”
叶天寻如此简单就答应了,李梦感觉那里好像不对,但是,心里强大的自信让李梦不再想太多。
自己可是团里文工部的干事来的,手里写过的报告不知道有多少。
想来叶天寻就是武力骁勇,但是文笔纯粹是动脑子的。
没看见流传的什么诗词或是名言警句是用拳头打出来的,因此,李梦战意十足。
“比试短诗词一首怎么样?正巧明天就是连里的征文征文大赛了,正巧赶在这个时间之前,谁能夺得更好的名次谁就赢。”
“好啊!”
剩下几人也是松了口起,比来比去,好像叶天寻就是为军队而生的一样,几人实在难以抗衡。
好在李梦别出心裁,要来个,这也是李梦的长处。
作诗词么?
叶天寻顿时会想起自己大气磅礴的一生,独一无二的奇遇,忠心可靠共同进退的红细胞,这是兄弟啊!
然则,还有那些可恶的纸尿布,对华夏虎视眈眈的强国。
叶天寻心里好奇顿生,写文当然是灵感最重要啊!
此时,叶天寻忽感灵光一闪,急忙冲进屋里拿起笔就开始写。
见此跟进来的几人纷纷震撼得头晕目眩,能文能武,皆是极致。
这家伙是谁丢到这里来的?暴殄天物啊!
李梦犹自不相信,世界上哪有如此人,返回自己桌前拿起笔来就是刷刷刷。
几人心情自交了两份文去连队后,心思复杂。
谁才是最后的胜者?李梦几人自然是相信的,但是叶天寻太邪了,防不胜防,谁知道他能不能写出来。
征文大赛一年一次,来的快,去的也快。
第二天几人就领到了一份报刊,上面征文大赛几个字眼吸引眼球。
其下,是各个参赛者的名次。
第一名:叶天寻
张弓满月射扶桑,忠义兴国共存亡;进拾将首取弹丸,一决千里兵神速;生破都城毁宫房,好扬国威擒天皇;兄勇谋计功碑上,弟思此量不可忘!
“嘶——”
“怪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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