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色里,她们看上去大多蛮艳,蛮漂亮,蛮令人心动的。
但这是粉底、眉笔、眼影、口红画出来的美,真实的东西太少。
当她们洗去铅华,走在太阳祥下,保证能令你心动的要少得多。
林卫国的视线向下,大部分时间看着走过他面前一个个女人的大腿。
她们中大多穿着裙子,有长裙也有短裙,这恐怕也是职业需要。
不过大多数来夜总会的男人都有些身家,倒不会如此没品味。
通常是在唱歌、喝酒过程中慢慢才切入主题。
既然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小姐们开放给男人的身体的区域也有个过程。
先开放的是手臂与大腿,来玩的男人不会有老实的,抓手臂与大腿是小姐必须得接受内容。
至于男人想进一步再加深,刚要视情况而定了。
在林卫国坐牢前,也曾经跟同事去过几次歌厅。
有一次上一个很大夜总会里,林卫国误闯入一间休息室,只见百十个小姐齐刷刷地坐在大厅里。
清一色无袖短衫和短裤,而且都不穿丝袜,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林卫国看着那一排白晃晃粉腿,惊慌失措,转身就逃。
可能是从到到那里的第一个燥热的夏天起,林卫国开始对女人的腿特别感兴趣。
经常走在大街上,林卫国目祥四十五度向下,有些贪婪地看着女人们型型式式、粗粗细细的腿。
特别是那些曲线流畅、弧度优美,符合****特征的腿,林卫国会投以更多的目祥。
女人的腿是真实的,林卫国喜欢真实的东西。
你可以以锻炼来使它更美,但你无法用粉底、用口红掩遮它缺陷。
女人的腿总给你许多的想象。
后来,终于有女人,元望得到满足,恋足情结也慢慢消退。
不过直至今日,还或多或少保留着这一欣赏方式。
一想到女人,林卫国无法不想起罗叶。
在这寒风飒飒的天桥上,在百般无聊的守候中,封藏以久的记忆在我脑海中象一部电影般播放着:
罗叶是林卫国生命里第一个女人。
她和林卫国同一个村子的,同年同月出生,只比他大了三天。
他们村子很小,从村口走到村尾不要十分钟。
林卫国已经记不起他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不过在这么小的村子里,也许几个月时就已经彼此照过面了。
小时候的罗叶野性十足,村子的人都说她不象个女孩子。
而林卫国从小文文静静,比她听话多了。
林卫国喜欢和她玩,因为她会爬上高高枣树,打下黄澄澄的大枣,兴高采烈地和我分享。
她会钻入一望无际的玉米地,捧来一堆玉米棒,用火烤着吃。
他们村子叫钱家村,而他姓林,是外乡人。
外乡人是不能进罗家祠堂,在村里没有地位,因此打枣、偷玉米的事也只有罗叶才敢做。
虽然,林卫国喜欢和她在一起,但有一件事我却不喜欢。
五岁那年,林卫国妈妈与罗叶妈妈认了姐妹。
现在想来,是因为我父亲死得早,而罗叶的父亲是村里支部书记。
他妈妈为能攀上罗家的关系才这样做的。
因为这样,罗叶成了我姐姐。
从此之后,她经常抓着他,逼林卫国叫他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