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懦夫!”铁匠怒吼着,“就让那些胆小鬼们,去舔那个从不列颠回来的,朗世乐爵士的鞋底吧,我们才不会屈服,我们有充足的武器,还有佣兵团的帮助,他的骑士们无法攻克我们的城墙!”
“听说朗世乐爵士的密探,已经开始在自由之地活动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担忧地说,“不知道那帮间谍到底会干出些什么事……”
“各位!”高朗翰恰到好处地插入这帮人之中,露出了一个大大地微笑,“我听说你们在讨论朗世乐爵士的间谍,有没有兴趣听一曲我刚写好的有关间谍的歌?”
这番话成功地吸引了他们了注意力,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高朗翰变戏法一般从绿色斗篷下掏出了一把鲁特琴,试了一下音,然后清了清嗓子唱了起来。
他唱的是一首节奏欢快的小调,讲述的是一位代号紫鸢尾的间谍,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错漏百出的故事。
由于他蹩脚的能力,搞砸了一次又一次任务,在他假情报的误导下,朗世乐的军队,遭受了惨痛损失,然而阴差阳错之下,他最终竟然还获得了晋升。
一曲结束,酒馆里的人们已经笑得人仰马翻,就连那帮不苟言笑的佣兵也露出了笑容,显然这首歌在这个地方很有市场。
高朗翰不断地对人群鞠躬,接受人们的打赏,酒吧老板大笑着请了他一大杯当地特产的上好蜜酒。
“谢谢你!谢谢大家!”高朗翰笑着从女招待手上接过这杯酒,一边冲她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后者则抛了一个媚眼表示回应。
“继续!再多唱一点!”,酒馆里的人们开始起哄。
气氛开始热烈了起来,高朗翰又唱了一曲,这是一首名叫《不列颠情史》的经典色情诗,讲述的当然是亚瑟王、摩根、桂妮薇儿和朗世乐爵士之间复杂的多角关系,只是被添油加醋,加入更多荒诞而**的元素,成为了彻头彻尾的风流故事。
歌词非常露骨大胆,既嘲笑了这些法国佬没有什么好印象的不列颠人,又描绘了许多男人们喜闻乐见的细节,因此从创作完成开始,就一直传唱,经久不衰。
这首歌让酒馆的气氛彻底火热了起来,男人们吹着口哨,面红耳赤地拍桌子。
他们大声嘲笑不列颠的一切,包括从那里灰溜溜跑回来的朗世乐——从贵族们古板的礼仪到士兵的标志性板甲,然后一轮又一轮地为与这座城市的勇士祝酒,为酒吧里的美丽姑娘们祝酒,为创造那首诗歌的人祝酒。
几个小时之后,酒馆里已经没剩下多少能凭借自己意志保持站立的人了,痛饮了一整夜的人们,终于三三两两地离开。
而高朗翰则向酒馆老板要了一个房间,老板大方地免去了他的房费——毕竟今晚的演出让老板卖出了比平时多一倍的酒。
高朗翰谢过老板,同时打发走了极力暗示晚上愿意留下来陪自己的女侍,然后关上了房间的门。
他趴在门上仔细倾听,确定那个一脸失望的姑娘已经走远后,他将身上的漂亮的绿色斗篷翻过来,变成一套黑色斗篷穿在身上,带上了兜帽。
然后他熄灭了房里的灯,从二楼的窗户翻了出去,悄无声息地爬到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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