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体育课,去哪里她都要穿着高跟鞋,为了在别人面前展现出她漂亮的一面,她需要比其她人曾受更多的痛苦。
谭洛汐拿出了她那一双很少穿的高跟鞋,最后选择了一条红色的碎花连衣裙。
不爱美甲的她涂了一层红色的指甲油,打上粉底,描上眉毛,勾勒黑色眼线,还抹了一点腮红。
放下平时扎好的头发,长发柔软的披散在脑后。
这样一打扮,她漂亮得像是一个瓷娃娃,大眼睛,小嘴巴,衣服虽然不性感却透着青春和靓丽。
门铃响起,她心中一紧,他来接自己了。
打开门,林均端着一份意大利面站在门口,他见过谭洛汐衣衫不整的样子,唯独没有见过她这个样子。
很惊艳的感觉。
“好,好看吗?你给我买的裙子。”谭洛汐也有些不自然。
总觉得她的裙子是不是太短,她的高跟鞋太高,她的眼线太妖。
“很好看。”林均端着意大利面进屋,擦肩而过的时候他补充了一句,“我说的是你。”
不是裙子,而是你好看。
这男人说起情话来都不打草稿的吗?
“愣着干什么,过来吃早餐,我约了人,九点见面。”
谭洛汐睁着大眼睛看他,“不是说我们约会吗,你还约了谁?”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快吃。”
谭洛汐总觉得好像有什么惊喜似的,为了早点能看到他,她很快就吃完了,还有些意犹未尽,他的手艺真的不错。
“等我去补一下口红我们就出门。”
“我帮你补。”林均从她手中拿过口红,托起她的小下巴认真的描绘着她嘴唇的轮廓。
其实谭洛汐的唇很漂亮,尤其是笑起来很好看,只要稍微有一点弧度都是带着笑意,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谭洛汐呼吸凝固,像是木偶人一样一动不动,对上林均认真的双瞳,这样的表情她只在他工作的时候才能看到。
很帅,也很有魅力。
“好了,你看看还有没有什么要补的?”
谭洛汐照照镜子,涂得很均匀,几乎没有超出来一点。
他有一双很巧的手,“要不是知道你之前没有女朋友,我都要以为你是经常给别人化才练就了这样的技术。”
“也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情,走吧。”
林均走了几步才发现她今天的步子比较慢,应该是穿了高跟鞋的缘故。
他停下脚步,主动将手伸给了她,谭洛汐挽住他的胳膊。
车子在车水马龙的街道行驶着,谭洛汐的嘴角一直微微上扬。
“你喜欢什么颜色?”
“唔,我没有特别喜欢和特别讨厌的颜色,怎么突然问这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