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国,邦阿格拉市。
阿格拉县,法特浦·西格里古城。
西格里的意思是“胜利“,人们经常称之为“胜利宫”。
狄修斯·潘迪特所举办的《洛德星球yil》第一公会临时招聘会,就在此处进行,似乎是想讨个好口彩。
雷纳·瑞迪穿着黑色短袖,混在人群里,丝毫不显眼。
他的面上带着一抹冷笑,对狄修斯分外不屑。
“还说是婆罗门的未来之光,结果连历史都不懂!”
西格里城的名字,寓意的确很好,可它是按照阿克巴国王的审美观建造的。
因为它在创建之初,缺乏长远规划,建成不久后,就遭到遗弃。
这座古城的历史痕迹,跟“胜利”这两个字沾不上。
如果这种差距,大到了让人绝望的程度,所有人反倒都能够冷静下来,理智地赞叹对方。
“等等!这张脸!感觉好熟悉!我曾经看到过许多次才对!”
雷纳·瑞迪忽然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
他是个传统意义上的真正天才——这不是自恋,而是长期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之中,旁人得出的结论。
雷纳·瑞迪最引以为傲的地方,就是他的记忆力。
任何发生的事情,只要出现在他的视野之中,他就绝对不会忘记!
地球上曾经有许多人和他一样,但是那些人的“照相机记忆”,被视作一种病症。
一种名为“超忆症”的病症!
他们甚至可以清晰地数出自己在三年前某个中午,吃了几片面包,闲极无聊的时候,可以统计出,自己一年里,总共小便了多少次。
强悍的记忆力,带给那些人的,只有无尽的痛苦。
而雷纳·瑞迪,只享受了照相机记忆的优点,而没有超忆症的缺点。
一直以来,他都小心翼翼地隐藏自己,只暴露出普通人能够理解的天分,甚至连拿phd的时候,也没有花费太多心思,就像吃饭喝水一样,顺手就拿到了。
雷纳·瑞迪会有一种使命感,正是因为这一点。
他怎么可能会记不住某个人的相貌?
隐隐约约,雷纳·瑞迪感觉,面前这个人,分别给予了自己两次震撼,似乎来自不同的身份。
可是,无论如何,他都记不起对方的姓名和身份!
“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