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不是无人追求,她惯性的拒绝,
她说,我只是在等那个让我奋不顾身的人。
堂兄叶仰之总是嘲笑她,“那么多青年才俊,没一个让你再次奋不顾身?”
她难得的文艺腔,“虽则如云,匪我思存。”
叶仰之嗤笑,“呦,开始标榜自己读过诗经啊。”
真的是那样,那些人都是很好很好的,有些是世交的哥哥们,儒雅,优秀,无比妥当,可是那些人都不在她的心里,有本小说上说,如果你真的遇见过那个人,那么其他人都变成将就,她不愿意将就。
叶仰之难得的正经,“小小,每个人怕是都得伤筋动骨的爱过一回,可是那次还不够吗?你还不疼吗?有些事,别太执着才好。”
七年了,所有人都还没有忘记。
第二章 寂寞
日子过得平板无聊,女同事们从来都是在说八卦和男人。对于前者,得之实在是没有什么心得可以传授,可是后一样那可是女人的天性,于是不得不每天上网关心一下最新八卦,每日在茶水间插一两句嘴却总有惊人之语,同事都说叶得之是十分的冷幽默。
从前,从没有人说叶得之幽默,现在,她是行内有名的火爆,不知说出去她的同学们会不会相信。
那日她们那组照例加班,因为一家知名的拍卖行要在本市举办展览,因为是国内第一次,策划案几次修改对方都不甚满意,整组人马好像是卧龙基地的熊猫个个都是黑眼圈。今天好容易准备妥当,每个人已经是看到电脑就恶心。
于是开始就着点心八卦。
他们打趣得之,“得之你最厉害,全公司上下只有你敢冲着PETER大喊大叫。”
“因为我总是搭程迦闵的车回家。”
程现在在公司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听到程君名字,一票人开始眼睛发亮,“是啊,老板姿色颇佳……”
得之骇笑,如若程知道有人这样说他,不知会不会象动画人物那样,额头三条黑线。
只听那些女同事又说,“程君,无论哪方面都属上佳,工作勤谨,待人有礼,是事业有成的青年才俊,只单单有一点……是吧,得之。”
得之正在发呆,只啊了一声,所有人看定得之,知道得之不会在老板面前兜底,于是刚才那朗声发言的八卦女道:“难道不是吗?我们都以为是这样……程君性向异于常人,所以传你同他的绯闻时你才否认的那么快……”
得之一口珍珠奶茶差点喷出来,“他?怎么可能,他最爱胸大无脑型美女。”
众人哄笑。
得之明白,程的心里是有那样一个影子的,那是本市知名撰稿人,得之曾追看那位师姐的专栏,她将一切写得活色生香,生动感人:写上大学时每天穿过一排小饭馆的后窗去打开水,一趟便食尽了人间烟火……
得之看那些文字仿佛回到自己的二十岁。
二十岁,那时候,也曾发自内心地笑过,也觉得自己笑容可以该变世界……
二十岁时觉得缘份奇妙,却不知命运深浅。
二十岁那年,因为遇见一个人什么都改变了……
加完班已经是九点,这个时候,小朋友们已经上床睡觉,可是有些人的
夜才刚刚开始,坐在出租车里看着路两边的灯,微微有些睡意,还记得卫家齐喜欢在山上看灯海,轻轻把她拥进怀里,好像一手就可以握住这些世间繁华。
可是,有些事,有些人,你终究握不住。
回到家,肩膀总有一些微微酸痛,有时在得之想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份工作? 也许是因为自己害怕寂寞,害怕再一个人的时候面对碧海青天夜夜心。
闲暇时光她喜欢在SHOPPINGMALL里徘徊,没有人认识你,肆意的这样走着走着,仿佛可以忘记一些东西。
或者是在健身房里面挥汗如雨,那种接近虚脱的疲惫,让她觉得满足,觉得自己还有一点事情做,可以忘得快一点。
可是真的可以忘记吗?七年够不够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