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白人手中牛羊和马匹都是已经在这里驯养了好几代,几乎已经能够适应这里的环境了。
另一方面,在澳洲大岛这里发展,今后肯定是要遇到那些流放的白人罪犯。
现在有袋鼠部落带路,他们还能主动一些。
要是今后再遇上了,那就不一定是谁主动了。
再者,作为一个探险家,陆顺也想要去试探一下那些人实力如何。
探险可不仅仅是探索发现。还伴随着竞争和杀戮。
那些早期到新大陆的探险家们可不仅仅屠戮土著居民。
他们相互之间也经常会因为地盘和财富,相互抢劫和杀戮。
这才是蛮荒之地的常态,手中的枪才是大家用来交流的工具。
陆顺将手下的四百多人与袋鼠部落的十几个人一起组成了一支队伍浩浩荡荡地向南方而去。
沿途的地形跟袋鼠部落的差不多,大都是干旱的草原,中间夹杂着一些荒漠。
陆顺也第一次感受到了这里的广袤无垠,一路上一个人影都看不到,动物倒是很多。
袋鼠部落追踪猎物的能力很强,配上陆顺他们的火枪,很容易就能搞到猎物。
就是肉吃多了之后,大家未免腻的慌。
只是袋鼠部落并没有粮食。只会收集一些草种子。
那些扶桑兵和安南兵倒是一直吃得津津有味。扶桑人平时很少能够吃到肉食。
最近一段时间,他们吃的肉可能比他们之前一辈子吃的都要多。
对于陆顺这位首领,大家都是服气的,为人大方,从来不亏待手下。
即使是这些从扶桑和安南招募的保安队员,他也是给予厚待。
不仅每个人分了女人,还从来不克扣他们的工资。
关键是陆顺自己就非常能打,那些不服气的早就给他打服了。
“前面就是他们活动的区域了。”半个月之后,陆顺一行了来到了一个山谷。
这里的环境非常好,一条水量充沛的河流从山谷穿过。
山谷中的土地平坦,水草丰美,可以看到羊群如同白点一般在绿色的山坡上星罗棋布。
这里是袋鼠部落原本世代生活的栖息地,果然是一块宝地啊。
“占有它……”一个声音在陆顺的心中响起。
占了这里,往北的土地就全部由归公司了。
众人停了下来。
“这里是白人的牧场,他们肯定都是有马的,而我们一匹马都没有。”陆顺说道。
“咱们要拿下这里,但是最好不要让人给溜掉,南边应该就是英国人所谓的新南威尔士殖民地,那里可是有几十万白人,不能将他们都给招引过来。”
“陆老大,那要不要考虑夜里直接去将他们聚落给端掉。”杜正文建议道。
山谷的身处有有一个小镇,沿河而建。根据陆顺手中那份阉割版的地图,这可能是白人建在最北边的小镇了。
“夜里的变数更大,更加容易有人漏掉。”
“老大,我觉的要想将他们都给留下来,一个不剩,是很难做到的。还不如选择对我们最有利的,减少弟兄们的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