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不周、效果不好
;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4。对产品发运不及时出现差错
;致使成品资金超定额负责。
5。对货款加收不及时
;影响资金的及时回笼负责。
6。对仓库管理不善
;致使成品锈损、丢失
;造成经济损失负责。
7。对发生人身安全和火灾事故负责。
8。对未及时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
;编制、展开、落实好本科方针目标负责。
9。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
;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
十三、检验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检验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厂长领导下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提高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参与制订工厂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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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量升级计划
;负责制订本科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本部门检验人员严格按照图纸、工艺规程检查规范、标准实样
;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文
件的规定
;负责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包括工艺装备、外购外协零
件、设备修理、备件制造及仪器仪表等的检验)
;严格把好质量关。
3。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审核、工艺验证、样品鉴定和产品质量定型、鉴定工作
;对新产品能否正
式投产提出意见。
4。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对于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要将信息及时、准确地反馈到有
关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5。负责签发产品出厂合格证。
6。不断完善检测手段
;做好质量检验的技术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