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产品证书归口由总师办负责办理
。
2。研究所负责提供办理证书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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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新产品鉴定后一个月内
;总师办负责办理完新产品证书的投批手续
。
四、新产品开发周期
(一)对于简单产品
;工厂已具有成熟制造和应用技术的产品以及由基型派生出来的变型产品
;
允许直接从技术设计或工作图设计开始
;开发周期定为
1~3个月。
(二)从大专院校或有关科研设计机构移植过来的经过试验考验的产品
;必须索取全部论证、设
计和工艺
(含工装
)的技术资料
;并应重新调查分析论证
;对于这类产品
;开发周期定为
2~5个月。
(三)属于老产品在性能和结构原理上有大的改变的研究以及新的类别产品的开发
;开发周期
一般规定为
6~7个月最长为一年
(特别情况不得超过一年半时间
);具体程序周期规定为
:
调研论证和决策周期
:一般产品
1个月;复杂产品
1。5个月。
产品设计周期
(含技术任务书、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
):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