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流动资金管理和核算实施办法
;参与核定流动资金定额
;实行管用结合与资金归口分级
管理;
2。编制流动资金计划和银行借、还款计划负责流动资金调度
;组织流动资金供应
;
3。定期考核流动资金使用效果
;不断加速流动资金调动
。
㈡固定资产核算
:
1。拟订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
;划定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限
;编制固定资产目
录;
2。参与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及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
;
3。办理固定资产购置、调入调出、价值重估、折旧、调整、内部转移、租赁、封存、出售及
报废等会计手续
;进行明细登记核算
;定期进清查核对
;做到帐物相符
;
4。按制度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
5。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
;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
;提高固定资
产利用率
。
㈢材料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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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同有关单位拟订材料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
;建立健全材料收发、保管和领用手续制度
;
2。根据需要及市场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制定采购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