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情……耳边似乎有熟悉的声音带着恨意与嘲弄响起:
“宋、洺!你说的爱我,就是这样吗?……可真够薄情的。”
宋洺一下子有点头疼的皱起了眉。
宋洺不太愿意想起这段往事。那女人的确漂亮,从脚尖精致到头发丝,口红色号永远看上去十分好亲。脊背线条利落又柔润,摸上去像摸一块顶级的玉。
可那嘴巴也是真的不留情面。以往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时,宋洺总会用堵住她的嘴来结束争执。
那女人丢出口的话有多锋利多坚硬,嘴唇就有多柔软。
唇齿间口红的味道永远是清淡的甜,宋洺一度很沉迷。
可惜再沉迷也有结束的时候。
有些人的爱就像果子,时间长了总会腐烂。
宋洺自嘲地笑了一下,起身走到连接到天花板,占了一整面墙的书架前。
红木书架上摆满了书,各种门类各种语言种类繁杂,宋洺的手指从书脊上扫过,漫无目的地找一本能打发时间的书。
指尖掠过一本暗红色烫金色花纹的精装诗集,宋洺的手指忽然顿住了。
她其实记性很好,只要她想,没有什么信息是她记不住的,但这本诗集她没什么印象,只记得前面一半的部分,后面记录了哪些句子却一概想不起来。
宋洺仰头看了一下,这本诗集的确是与已经读过的书摆在了一起。
“奇怪了。”
宋洺笑了一下,把诗集抽了出来。
这种错误她几乎从不会犯,在这样一个让她无聊又厌倦的晚上,借这样一个错误回忆过去的一点小事,倒也算个乐趣。
宋洺甚至还优哉游哉地喝了口红酒,抱着十分期待的心情打开了那本诗集。
翻动间雪白簇新的书页受到一点阻碍,宋洺手指一拨,一张书签便掉了出来,飘到了地上。
宋洺俯身捡起书签,发现那只是某张早已过期的宴会入场券副劵。一行清秀字迹附在副劵上,半褪色的墨水带着过期的亲昵语气:宝贝,送你个小惊喜,看你什么时候能发现我。
宋洺的动作顿住了。
这个字迹她认得,这场宴会她记得。
不必翻转副劵去看,宋洺便能想起这是两年半以前的一场宴会,那时她与某人正如胶似漆。
对了,就是这样。这书她只看了一半就睡着了,有人替她收起了这本书,故意放在了已经看完的分类里,然后留下了这样一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