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一点的话,会自我毁灭,当场陨落。
其实想要解决这个问题也不难。
只要凌曜栋肯用功德去消磨掉这些业力,就不会对他产生影响。
不过功德,凌曜栋有大用,所以他宁愿忍受着这些业力的折磨,也不舍得动用功德。
他见李五郎在自己的神威之下瑟瑟发抖,心里一动,他说道,“我没事!”
“李五郎,你继续带领阴差,在香山境内巡逻,如果发现有鬼物滋生,就带回来。”
“是!”李五郎应道,犹豫了一下,它又对凌曜栋道,“老爷,清廷那边,要在七天之后的县城菜市场,处斩那些跟我们有关系的凡人,包括东升镇那位镇长。”
其实,清朝的县令就可以判处死刑。
但死刑不是光县官判就可以,还要转到府再审一次,然后犯人就关在府城,只送案件。
案件要先转道,再送给各省的按察使,如果都没有发回的话,就转京师的刑部作最后的覆审。
如果不是立决案子,那就是要转到刑部的秋审处。
该处有八位总办跟会办,都是资深的刑部司官,俗称八大圣人的几位资深承办官员作册,在秋天上承给皇帝作勾决。
但也不是一本大册子让皇上勾,是分成几种情况。
一种是【情实】,一切属实,没有可以宽容的地方。
一种是【缓决】,从犯共犯,总要分个轻重。
一种是【可矜】,查察案件,中间有不得已的部分,比方说是自卫。
还有一种是【留养】,是独子有老父或是守寡二十年以上的寡妇小孩都可能是留养。
清朝皇帝勾完之后才作公文,发回各省执行。
情实的就秋后处决,缓决跟可矜就继续关,留养的就放出去枷号两个月后放走。
如果是立决,那就是刑部收到后马上开会审,审完之后就上承皇帝批,皇帝一般都是照准。
但是一般来说,除非是强盗之类罪犯才会有立决这种事,一般的案件都不会是斩立决。
不过,如果是江洋大盗,还有同伙可能会劫狱的这种人,关押的时间越久,危险性越大的那种,该怎么办呢?
那就要请【王命旗牌】,这只有方面大员才有的,要到巡抚跟总督这种地位的人才会有。
一般的县令跟知府,甚至道员都不会有这种权利。
请【王命旗牌】之后,就可以将犯人立斩于刀下,但是还是要报备到京师才行,不是人杀了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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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命旗牌】是很重要的东西,地方大员交接,除了印信之外,就是旗牌要点交清楚才行,少一点都不行。
当然打仗什么的时候,那就没管那么多,比方说清朝会派经略大学士出征,在之前皇帝会先讲那几省在此次就由经略大学士掌管,这时候只要是军事有关案件就会送大学士管,那就不再送京师,是大学士说了算。
至于皇帝说要杀人,杀太监什么,不是问题,送内务府的慎刑司,一阵板子马上就可以杖下毙命。
不过,对象是官员的话,又另当别论。
皇帝要杀官员的话,跟明朝不一样,不是皇帝说了就算,还是要发圣旨才可以杀,旨意要写对底下才会承旨,因为如果皇帝引用的条款完全不对,那军机处办法就没办法承旨,这道圣旨就发不出来,人也没办法明正典刑。
如果皇帝是乾隆,雍正这种人,随便想一条出来都会要人命,那自然不是问题,但是清末的皇帝就没有那么大的权力,杀人就不是皇帝说了算的。
就算是乾隆这种刀笔超强的人,他很不喜欢在大小金川搞的乱七八糟的纳亲,再加上纳亲在京师有些尾大不掉,乾隆已经下定决心要杀他了,也还是作个样子要傅恒在前线讯明后,以纳亲之祖遏必隆刀在军前斩之。
乌力斯哈勒大萨满等人从京城过来,自然是有特别旨意,允许他们先斩后奏的,属于钦差之流。
他们要杀某些人的话,除非是身份极其特殊的人员,否则不需要走繁琐的流程,几人商量之后,就可以决定是杀还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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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清廷来势汹汹,十分重视。
其实是因为清廷皇室最顶层是知道这个尸变的皇族王爷在广西的任务。
慈禧以及一干文臣武将,通过吸收中国大地残余的龙脉龙气,将自己炼成金甲尸,银甲尸,妄图以阴统阳,继续维持清廷的江山。
这个计划,得到了清廷的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