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盘算着,这些学生平日里吃惯了清汤寡水的饭,肯定愿意出来换换口味。
只要他们来一次,点上几道好菜。
那顿饭的钱不就回来了?
而且这些人大多来自殷实人家,手头宽裕,花钱也不抠搜。
一顿饭下来,少说也能挣个三五钱银子。
寻州书院的学生,比普通老百姓阔气多了。
他们穿的是细棉布衣裳,脚上踩的是新做的布鞋,连笔墨纸砚都是上等货色。
去酒楼吃饭从不问价,随口就点“来一壶花雕,再上八个热菜”。
在姜莺眼里,这些人就是行走的财神爷,个个都是肥羊。
能宰。
不是那种狠狠心就宰一刀的狠宰。
而是细水长流、慢慢割肉的那种宰。
只要她这里饭菜可口、环境干净,再稍微热情些。
这些人肯定愿意常来。
一顿饭十几文,十顿就是一百多文,积少成多,生意就能做起来。
这比天天守着摊子卖凉粉强多了。
话刚到嘴边,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岳曦云却抢先开了口。
“要不我就按您说的,留下来给您干几天活,抵饭钱和药钱。”
姜莺:“???”
她愣住了,差点把手里那根擀面杖掉在地上。
这姑娘怎么回事?
她不是书院的学生吗?
留在这儿干活?
还抵饭钱药钱?
她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还是说……她真的走投无路了?
姜莺心里咯噔一下。
一个书院女学生,放着书不念,跑来她这儿当帮工?
就算她说得轻松,但外人知道了,不得议论纷纷?
再说,这年头女子读书本就不易,她若真放弃了,以后怎么办?
她可是说到做到的!
岳曦云语气坚决。
哪怕姜莺拒绝,她也会想办法留下来。
因为对她来说,眼下已经没有更好的路可走了。
“你不是在寻州书院念书吗?”
姜莺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她放下手中的活儿,认真地看着岳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