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干涉。对大明出口至朝鲜的各类商品,实行零关税政策;对朝鲜出口至大明的商品,由大明朝廷统一制定关税标准。指定朝鲜的人参、毛皮、矿产等几项重要物资为‘王室专营’商品,由大明特许商人垄断经营,朝鲜朝廷与民间不得擅自经营此类商品,违者将严惩不贷。” “第六条,朝鲜的一切对外交往,包括与大明、日本、琉球等所有国家与政权的外交活动,必须提前上报大明‘监国’与‘上国公使’,经过我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或由我方‘上国公使’代为进行外交活动,朝鲜朝廷不得单独与其他国家或政权缔结任何条约、协议,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外交活动,否则将视为对宗主国的背叛,大明将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朝鲜王室子弟及两班子弟必须学习大明的语言(汉语),并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大明将派遣大量‘学子’前往朝鲜,担任...
祖上徐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