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人本该是没有朋友的。
无人喜欢和一个瞎子当朋友。
失去了光明便意味着他有许多看不见的东西。
世上如此多的韵味,要是看不见,便很难体悟的到。无论用多么漂亮的修辞都掩盖不住。
没有体悟,朋友之间哪来的共鸣?没有共鸣,却是也就失去了交情。
刘睿影是他还在中都查缉司时的朋友。
当他离开后,便只能算是故交。
他认为只有在当时当地,有共同时事交谈,并且身系同样的事情在身,能有相同体会的才叫做朋友。
若离了那地方,在遇到就是故友,相处过的和现在相处的,总要有个区分才好。
萧锦侃很清楚刘睿影身上的不凡,以及他到底背负着什么样的命格。
毕竟他对世事的无常看得极为透彻。
不过在这种透彻之下,萧锦侃便无法否认自己对和刘睿影之间的友情,并不是那么纯粹、没有私心的。
或许也就是出于这般心态,他对刘睿影很是包容,暂且就算作是一种愧疚的弥补方式。
在萧锦侃这里,无论刘睿影是朋友还是故交,亦或者以后都不交往,都妨碍不了他们之间的情谊。
“要走的人,没必要去追回来。”
“你也追不回来。”
萧锦侃说道。
末了,又补了一句。
“我知道。”
刘睿影说道。
这句话在当时说出来极有感染力,但其中的道理却十分浅显,根本不用推敲。
听过也就过了,哪里需要细细琢磨?
刘睿影刚回答完自己知道,却是就有些后悔……
这是他自己说正在想的事情,结果旁人给了解释,自己又说知道。
这般前言不搭后语,像极了醉话。
问题是,他并没有喝多酒。
没喝多酒的人,当然不应该说醉话。
不过说出这样话的人,就算喝多了酒,但一定也还未醉。
真正喝醉的人,只会翻江倒海的呕吐,或是彻底昏厥过去,根本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这句话出口,刘睿影竟是有些忐忑。
好在萧锦侃只是笑了笑,并未深究。接着便主动放慢了步伐,和刘睿影拉开了些许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