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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一剑霜寒万里云(第6页)

林默瞥了他一眼,眼睛白多黑少,道:“我要你各拿一些出来,给我端详端详。”

墨犀不解其意,还是抓出一把,中、上两品各几粒。

中品拇指头大小,色泽朱红,圆润光滑,稍显暗沉,隐隐透着些腥气;上品则鲜亮血红,晶莹透亮,杂质极少,略带甜香味道。

林默仔细观察后,将丹递还,说道:“若没记错,上品兑中品一比一百,中品兑下品也是一百?”

神界但凡有灵智的谁还不知道这个?不过这个兑换比率只是大概,实际兑换,品质越高,可能溢价更多,到了青丘这种繁华之地,上品兑中品,通常能兑出一百一十颗上下。

墨犀怔怔不知如何回答。

林默道:“我的意思是,到前面市镇找个安静去处休息,你先借我五百中品血丹,到时我还你六颗上品,算作利息。”

墨犀好像听懂了,唉地吐了口气,道:“你的意思是想通过精粹赚取差价?”

林默反问道:“不行吗?”

墨犀笑道:“自然可行,不过这跟脱了裤子放屁没啥分别。”

“何解?”

“中品血丹要想精粹炼成上品,差不多得消耗八十到九十,再加上这种精粹通常只有炼师能做,刨开成本消耗,基本不赔不赚,除了专门炼师,求一个细水长流,谁还拿这个当挣钱买卖。”

墨犀说的也是事实,神界神裔和化形妖族总的来说行事粗糙,这种精打细算的挣钱买卖,向来嗤之以鼻不屑沾手,想要上品血丹,宰几个洞宫境不就有了,遇上某些灵智不全,天生神异的神兽,同样能从他们的脏腑血肉中凝炼,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

一句话说白了,这里大部分所得全凭天生地养,反正凭本事弱肉强食,谁都嫌麻烦。

林默则不同,炼丹本就是他修行之道,炼丹炼人炼己,再加上一双洞烛细微的慧眼,精粹粗炼血丹就像吃饭睡觉,还能顺便修行,何乐而不为!

何况在他眼里,一粒上品血丹根本用不着八九十颗中品消耗,顶破天也就四五十,也就是说,他只需要借墨犀五百中品,炼出十粒上品轻而易举,也就花上一夜工夫,世上哪还有如此轻松挣钱的方法。

次日,他把六粒极为精纯的上品血丹交到墨犀手上时,对方瞪圆的眼睛说明了一切。

“你居然是炼师?”

墨犀惊讶赞叹发自内心。

神界炼师真心不多,不是没有这方面的修行路子,而是没多少愿意走这条吃力不讨好的登山路。

大荒之地,生存第一,保障生存的首要条件就是强大。

像炼师这种杀伐力低下的职业,在这种地方,就是任人宰割的小绵羊。

除非背后有大靠山,否则,挣钱越多,死得越快。

这也是神界空有偌大地盘,资源丰富令人发指,却一样荒凉野蛮,原始落后的主要原因。

大家都习惯了掠夺,谁还在乎创造。

照岁会不会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年才顺着天地间偶然出现的裂隙跑去了混沌福地。

林默弄血丹的主要目的,就是为照岁。

天下没有光叫马儿跑,不给喂草的道理。

随后几天光景,墨犀掏空了身上所有中品血丹。

林默身上也多出了十六颗上品,这对普通神界大荒之地的修士来说,也算一笔不小财富。

只可惜大荒之地,兑换血丹并不容易,好些山头墨犀不敢进入,只能绕道而行。

前方也只青丘,不会拒绝外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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