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堂对面有一家律师事务所。
冷秋香一天内多次抬头,看向那个蓝底白字的店招。
心里徘徊了无数回。
终于,在律师事务所快要关门的时候,她鼓起勇气走了进去。
那天晚上陆小夏提醒她这家律师事务所的存在。
她想问问,追回婚内财产这种事可行吗。
律师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
她心里紧张。
她的身份,使她对一切跟“法”有关的事都紧张。
她把凌海涛和江丰的事说了一遍,因为紧张,说得东一句西一句的,当然,名字都换了。
同的事也没说。只说老公和小三。
虽然她说得乱七八糟,但律师一停的提问,倒也把事情梳理顺了。
最后律师点点头,下了结论:
“你可以告他们,买房的钱是你们婚内财产,可以追回的。你这些年交给你老公的钱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也是可以追回的,你得注意收集证据,打离婚官司要提供证据。”
“我不离婚。”她抓住重点。
她只想追回钱,不离婚。
“那你就起诉第三者,也是要收集证据提交给法庭的。”
冷秋香心里哆嗦了一下。
还要上法庭么。
她不敢。
她这身份,怎么上得了法庭。
算了。
此路不通。
姓陆的能安什么好心,自已也真可笑,还信了她。
还是得用自已的方法。
她回到自已的店里,木着一张脸,忙到下班。
收拾完,出了店门的时候,一弯新月,清冷的挂在夜空。
年底了,想家。
她爹妈死了之后,叔叔婶婶嫌她是个女孩,吴家没人要她。
对,她本应该姓吴的。
叔叔骑着二八大杠把她送到她姥姥家,扔下就走了。